剴剴案定讞!惡保母姊妹分別判無期、18年徒刑
台北市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3年前凌虐1歲10月大男童剴剴致死,一審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將劉彩萱重判無期徒刑、劉若琳判18年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在今年1月27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最高法院今(23)天駁回檢辯上訴,全案定讞。
回顧整起案件,剴剴在2023年9月1日起透過兒福聯盟轉交兩姊妹照顧,但一直到12月23日剴剴送醫為止,期間不斷被兩人接連施暴,包含持物毆打、辱罵,甚至以毛巾綑綁、口罩蒙眼方式綑綁,限制剴剴的行動自由,造成剴剴休克身亡,行徑極其惡劣,醫生發現剴剴身上有多達42處凌虐傷勢,發現事情不單純,因而讓整起案件曝光。
針對此案,台北地方法院於於去年5月做出判決,依「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法院痛批,劉彩萱身為專業保母,竟在剴剴無反抗能力、難以求援的處境下刻意傷害、凌虐,甚至「以虐取樂」,因此對姊姊劉彩萱、妹妹劉若琳分別判處無期徒刑、18年有期刑期。
到了二審高院駁回檢辯兩方上訴,宣布維持一審原判,兩姊妹羈押至今,今天最高法院再度駁回上訴,維持兩人原判刑期,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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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馮康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