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蚊香釀大火…燒死妻兒波及鄰居!屋主劫後餘生獨扛悲痛、再賠100萬
嘉義孫姓男子跟妻、兒子同住3層透天厝,去年孫男點蚊香驅蚊,釀成火災,造成妻兒死亡,一審他被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6月,緩刑2年;不過因火警延燒造成鄰居房屋損壞,未賠償;因此檢方提起上訴,法院二審改判,緩刑3年,須在半年內賠償100萬給鄰戶,可上訴。
判決指出,孫男跟妻子及孩子同住,2025年7月27日晚上7時許,為了驅蚊,便在客廳沙發旁點燃艾草蚊香,放在鐵製底座上,並於下方鋪墊紙板,隨後便直接回房睡覺,未料,卻在當晚引燃到紙板與一旁的沙發,釀成火災。
火災當下,孫男在一樓驚醒,試圖滅火未果,自行逃生,但隨火勢蔓延,造成睡在二樓的兒子,及三樓的妻子,因逃生不及,分別受三至四度嚴重燒燙傷,最終送醫不治。
偵審期間,孫男都坦承犯行,法官認為,他因一己疏忽,致生妻子、兒子死亡悲劇,心理應受相當程度創傷與悲痛,一審,嘉義地方法院將孫男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對此,檢方不服提起上訴,認為孫男釀成火警,並未賠償受火災波及住宅及毗鄰的損害,認原審判決不適當。
二審法官認為,孫男過去已達成和解,有協議書、和解書也提出賠償200萬元,並於今年6月29日匯款完畢,認為經此偵、審程序教訓,應知警惕,諒無再犯之虞,審理後,原判決部分撤銷,改判緩刑3年,應在半年內賠償受害鄰居1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