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誤解】外籍移工8年領走家屬死亡給付50億?掏空勞保?申請比例無異常高!僅佔整體支出0.15%
網傳「外勞掏空台灣勞保」的訊息,內容聲稱從 107 年至 114 年,外籍移工申請家屬死亡給付超過 50 億元,勞保也因此被掏空。經查證,無論本國籍還外國籍勞工,只要有參加勞工保險,皆有資格申請皆屬死亡給付。勞保局表示,107 至 114 年外籍移工申請家屬死亡給付的比例,佔整體勞保支出約 0.15%;114 年勞保整體保險給付金額為 5,949 億 5 千萬餘元,其中家屬死亡給付的金額為 168 億 2 千萬餘元,占給付總金額之 2.83%,本國籍為 158 億 7 千萬餘元(94.34%),外國籍則為 9 億 5 千萬餘元(5.66%),且本國籍與外國籍申請死亡給付的比例,並無明顯差異,從數據上來看,難認外籍移工依法領取家屬死亡給付,會因此掏空台灣勞保。
外籍移工 8 年領走 50 億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原始謠傳版本:
這两天看到報導,外勞享有父母喪葬補費,反觀退休軍公教人員卻因已卸職而没有父母喪葬補助費,我們的政府對外勞的照顧真是不遺餘力.
或這個版本:
外勞喪葬補貼花費50億,完全是在掏空我們台灣
並在社群平台流傳這段影片:
查證解釋:
網傳訊息原始出處為何?
MyGoPen 檢視網傳訊息所附影片,主要提到台灣給予外籍移工的喪葬費達 50 億元,掏空了台灣勞保資源。
以「外籍移工、喪葬補助」等關鍵字進行搜索,發現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於 2026 年 1 月 15 日的文章,就曾解釋過「參加勞工保險之外籍移工,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 62 條規定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勞保條例》第 62 條共列出三種請領喪葬津貼的規定,當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時:
「一、被保險人之父母、配偶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 3 個月。
二、被保險人之子女年滿 12 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 2.5 月。
三、被保險人之子女未滿 12 歲死亡時,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 1.5 月。」
勞保局的文章也提到,如果外籍移工要申請,須填具申請書經投保單位蓋章,並檢附死亡證明、親屬關係證明(如戶籍資料、出生證明,應為申請前最近 6 個月之文件)、護照及居留證影本(護照及居留證影本請加被保險人之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
文件的查驗則依國籍分為 4 部分:
1. 於國外製作者,應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其在國內由外國駐臺使領館或授權機構製作者,應經外交部複驗。
2. 於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大陸公證處公證及我國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
3. 於香港或澳門製作者,應經我國駐香港或澳門之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驗證。
4. 所檢附之文件為外文者,應檢附經上述各點所列單位驗證或法院、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足資辨識之死亡證明書及親屬關係證明英文文件得免附中文譯本)。
上述可知,在台灣工作的外籍移工,無論白領還是藍領,只要有參加勞工保險,皆可領取家屬喪葬補助津貼,相關文件證明,則由台灣各主管機關負責。
至於傳言提到「外籍移工 8 年領走逾 50 億元喪葬補助」的說法,主要出自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他在 2026 年 3 月 26 日投書自由時報,提到「根據 107 年至 114 年 6 月統計,外籍被保險人請領此項給付達 6.1 萬件、金額 51.1 億元,占普通事故與職災總請領金額近七成五,遠高於本國勞工約四成九。」
勞保局隔日回覆,表示勞保為社會保險,加保規定一體適用於本國籍或外籍移工,114 年度外籍被保險人個人負擔勞工保險保險費約 57.8 億元,請領勞保各項給付總金額約為 22.9 億元;而 107 年至 114 年外國籍被保險人請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占整體給付支出僅0.15%,台灣的勞保並未因此被掏空。
勞動部最新回應
MyGoPen 實際詢問勞保局更詳細的數據,114 年勞工保險「家屬死亡給付」項目中,本國籍與外國籍被保險人給付金額各為多少,勞保局回覆:
「依 114 年度統計期間資料顯示,勞工保險整體保險給付金額為 5,949 億 5 千萬餘元,家屬死亡給付為給付項目之一,給付金額為 168 億 2 千萬餘元,占給付總金額之 2.83%,其中本國籍為 158 億 7 千萬餘元(94.34%),外國籍為 9 億 5 千萬餘元(5.66%)。」
至於外籍移工領家屬死亡給付的比例是否過高,勞保局也有兩點說明:
第一,114 年度外籍被保險人請領家屬死亡給付件數計 1 萬餘件,外籍被保險人各項給付(含生育、老年、傷病、失能、本人死亡及家屬死亡給付)件數計 3 萬餘件,約占 33.5%。
第二,另以事故發生率而言,114 年度外籍被保險人家屬死亡給付之保險事故發生率為 1.39%,而全體被保險人之發生率為1.36%,相比之下,發生率並沒有特別高的情況。
檢視 114 年度勞保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決算書,也能發現在勞工保險給付項目中,仍是以老年給付為最大宗,約 5,433 億元;家屬死亡給付約 168 億元,外國籍約 9 億元,難謂外籍移工領取家屬死亡津貼,造成勞保被掏空。
結論
總結來說,107 年至 114 年外國籍被保險人請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雖然超過 50 億元,但實際占整體給付支出僅0.15%;114 年家屬給付支出約 168 億元,其中本國籍 158.7 億元,外國籍為 9.5 億元,大約 5.6%,且外籍被保險人申請死亡給付的件數,與本國勞工相比,並未有明顯差距。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外籍移工家屬死亡,能否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要準備哪些文件?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 《勞工保險條例》第 62 條
自由時報 - 自由廣場》別讓勞保年金 淪為「跨境補貼」的提款機
中央通訊社 - 外國人領勞保家屬死亡給付 勞保局:僅整體0.15%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 114年度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附屬單位決算(非營業部分)
諮詢單位: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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