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川、田寮河水質改善工程未發揮功能 監院糾正基隆市府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基隆環保局辦理旭川河、田寮河水質改善工程,兩項工程完工後皆無法正常使用,迄未發揮應有功能。監察院交通及採購、內政及族群委員會於今(14日)通過3位監委所提調查報告,認定其嚴重影響機關權益,損及政府施政形象,有嚴重違失,糾正基隆市政府。
基隆環保局辦理「旭川河水質改善現地處理工程」、「田寮河水質改善現地處理工程及水環境營造工程」,調查委員陳景峻、郭文東、張菊芳於糾正案文指出,旭川河工程履約期間,施工廠商「僑福公司」計有39項機電設備,及土建工程未依契約圖說施作或甚至未施作。工程主(查)驗人員未依政府採購法及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確實查驗,仍予以審認合格、同意結算付款,顯見環保局並未落實分段查驗及驗收作業。
耗費7515萬餘元興建的旭川河水淨場,於2022年4月22日驗收後無法正常運轉,時任環保局局長、副局長、技正等主管人員,未能及時發現錯誤並導正,亦未曾召開檢討會議釐清癥結,遲至2023年3月始發現諸多機電設備故障或未施作。
由於僑福公司不願進場修復及履行測試,環保局主管未督促所屬追究僑福與監造廠商「艾奕康公司」之契約責任、損害賠償及刊登拒絕往來廠商,致須另案發包修復,損失公帑406萬餘元。雖經持續改善,最近3個月(2025年12月至今年2月)每日污水處理量平均已達1500公噸,惟距離設計標準4500公噸仍有顯著差距,難謂發揮應有功能。
此外,田寮河工程也有類似弊失,僑福公司有49項機電及土建工程未依約施作,環保局查驗人員同樣予以審認合格、同意結算付款,主管人員亦未善盡採購督導考核之責。耗費8427萬餘元的田寮河水淨場,自112年1月18日竣工後未能完成驗收,因未及時追究廠商責任,致須另案發包修復,損失公帑415萬餘元。雖經持續改善,今年2月每日污水處理量可達2187公噸,惟距離設計標準3400公噸仍有顯著差距。
監委強調,案內兩工程均係基隆市政府列管5000萬元以上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預計完工後可改善水質及周邊景觀,打造優質水岸生活環境。惟機關估驗、查驗及驗收不實,相關違失人員業經審計部基隆市審計室依法函請基隆地檢署偵辦,監察院除糾正基隆市政府外,亦要求該府依法議處環境保護局違失主管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