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孫安佐自製火槍升級!射程逾20公尺 威力恐達軍用等級
孫安佐近日再度引發關注,其自製火槍經軍事作家分析,射程可達20至30公尺,威力已達軍用等級,具有相當殺傷力。然而回顧兩年前,孫安佐曾攜帶火槍在信義區街頭閒逛,經刑事局、調查局及警大鑑驗後,北檢認定無法確認該火槍是否具殺傷力,最終以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孫安佐經紀人朱翊銘表示,孫安佐最近在研發火槍,也製作較多儀器相關的東西。兩年前,孫安佐曾攜帶冷兵器瓦斯火槍在信義區街頭閒逛,引起檢警注意。警方事後進行搜索,搜出疑似火藥的粉末和瓦斯火槍,孫安佐當時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以30萬元交保。
孫安佐「新火槍」射程逾20米!恐達軍用等級
然而,刑事局鑑定後未發現槍管和擊發裝置,無法進行檢驗;調查局鑑定結果顯示,該物品沒有可以發射的金屬或子彈結構;警大則認為頂多算是火焰噴射器,並非使用火藥發射的火藥槍。依據三個單位的鑑驗結果,檢方認定孫安佐的火槍不屬於槍砲條例所規範的槍械,最終以罪嫌不足作出不起訴處分。
裝煤油「噴火」測試 孫安佐恐涉公共危險
這回孫安佐似乎將火槍大幅升級,還到戶外進行測試。軍事作家于倉和分析,從目前公布的影片可以看出,孫安佐使用的燃料是煤油,雖然煤油可能不像軍用火焰噴射器的燃料具有黏稠性和持續燃燒性,但仍可造成相當大的破壞,或對人體造成灼傷威脅。
針對兩年前那把火槍,警方回應不屬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範,但這次火焰已經噴出,是否仍無法可管?于倉和進一步指出,這把自製火焰噴射器的射程可能已達20至30公尺左右,可說已初步達到軍用火焰噴射器等級。他強調,我國法律中縱火算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可能造成公共危險,而從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來看,這個火焰噴射器非常可能已具有殺傷力。
即使孫安佐使用的材料本身沒有觸法,但若組裝起來被檢警認定具有潛在危險,仍可能構成犯罪。這種改造實驗若越玩越大、越來越失控,一旦造成傷害,恐怕不是一句「好玩」能夠承擔。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