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中市毀我傳家寶/養樂多第3代借展夜光石遭毀 中高院判賠:中市府人員飾詞卸責

鏡週刊

更新於 02月25日22:29 • 發布於 02月25日22:28 • 鏡週刊 Mirror Media
3年前,中市港區藝術中心特地為李昀融提供的古物召開記者會,李昀融(右)為台中市港區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陳大松(左)介紹文物。(李昀融提供)

養樂多第3代長孫李昀融,4年前應台中市港區藝術中心之邀,免費出借家藏「夜光石」展出,沒想到展覽期間文物卻被發現有破損,剛好展場為了展出效果蓋上黑幕,監視畫面未拍到損壞過程,保險公司拒賠,主辦單位還懷疑展品出借前就有瑕疵,李氣得提告求償。法院一審判李敗訴,李提上訴。結果二審翻盤,法官認為破損時間應發生在李交付給市府後、文物展出前,台中市府人員飾詞卸責,應負賠償責任,改判應賠償李14萬4000元。李可上訴;市府文化局不得上訴。

這場2022年底的展覽,由台中市府文化局港區藝術中心主辦。展期從該年的12月10日到隔年元旦,為期3週,李昀融母親答應免費出借文物,由藝術中心於12月5日全程負責運送、布展與保管。展覽進行到12月27日上午,一顆重達20公斤的夜光石被人發現摔落地面,球體嚴重受損,展場人員向中國信託產物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認為現場沒有監視畫面、也沒有目擊證人,屬契約中「不保事項」,拒絕理賠。李據此對台中市府文化局向法院提告求償。

一審法官認為既無無監視畫面、地面也找不到球體碎片,無證據顯示破損地點在展區,認定展方無責,判李敗訴。李不服提上訴。

二審法官根據既有的書面證據,仔細比對參展前、運輸抵達及展覽期間、提告後勘驗照片、紀載資料,並傳問清點人員、運輸人員等人到庭作證,運輸人員等均表示球體沒有破損。直到一名展場工作人員證稱,他在12月9日展覽活動開展前,搬動夜光石時,「有摸到破洞」,並以LINE傳送照片給李看,但市府人員申請理賠的撞落地面時間點卻是12月27日,前後時間不一、矛盾,法官發現市府人員證詞露出破綻。

法官再發現一張展覽前照片中,一顆最右側且靠近展示架的夜光石邊緣線條有缺損,可證明夜光石早於開展前即已出現破損。事後2名展場人員也坦承,曾虛構民眾越線不慎碰撞掉落地面受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二審法官認定夜光石出現破損的時間,應在李將夜光石交給展場工作人員之後、活動開展之前的期間,因此市府應負保管不周全之賠償責任。

經台灣聯合珠寶玉石鑑定中心鑑定,該夜光石為一大理石(聚晶方解石)球,外覆一層環氧樹脂、鋁酸鍶(人造磷光陶瓷材料,一般做為工業上常見的夜光粉或夜光塗料之原料)與石英粉末混合物之磷光塗層。粗估40公斤、市價估值為18萬元整,其破損難以修復已造成嚴重瑕疵,減損幅度達百分之80,即破損後市價估值降為3萬6000元。因此,二審法官判台中市府應賠償李14萬4000元。若不服判決,李可上訴;台中市府文化局不得上訴。

加鏡LINE新聞不漏接
中市毀我傳家寶1/展場承辦人員坦承虛構事實、申請理賠 中市府:再調查釐清責任
中市毀我傳家寶2/養樂多第3代長孫:雖勝訴但判決結果不盡如意 賠償金將捐助公益慈善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爸倒滿地深紅血泊喊冷...竟被要求「自己清乾淨」 隔天身亡!兄妹扯:以為火龍果汁

鏡週刊
02

史上最高!中央重罰中聯1億6520萬

NOWNEWS今日新聞
03

射X才停止!男客崩潰除毛到一半「被除毛師一口吃」 法官勘驗關鍵影片維持無罪原因曝光

鏡週刊
04

三重兄妹見血跡竟誤認「火龍果汁」 不理受傷老父致大量出血休克死亡

鏡報
05

網紅「仙塔」律師為詐團洩密、洗錢2罪全認 一審判刑出爐

CTWANT
06

刑法三讀修正 兒少性侵案被害人20歲前不計追訴期

中央通訊社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