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國內

通姦罪違憲!司法院修法刪除法條了

自由電子報

更新於 2020年06月16日11:56 • 發布於 2020年06月16日11:56
司法院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大法官上月29日宣告通姦罪違憲,法務部隨即啟動刪除「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司法院也不惶多讓,16日院會通過刪除「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可單獨對通姦配偶撤告」;另外,為了避免被告遭到「突襲」,亦通過刑訴法修正案,未來判決結果如果是部分有罪、部分無罪,被告就有罪部分上訴時,二審法院不得連同無罪部分一起審,以免出現「無罪變有罪」的狀況,草案將於近日送行政院會銜審議。

司法院指出,刑法第239條通姦及相姦罪違反憲法第22條所保障的「性自主權」,不符比例原則,故配合刪除現行刑訴法第234條第2項關於此等犯罪專屬告訴人的規定;而第239條但書違反憲法保障的平等權,大法官宣告違憲失效,故配合刪除但書規定。

另外,被告一罪牽涉數個犯行,法院如果判部分犯行有罪,另一部分無罪、免訴或不受理時,被告只會對有罪部分上訴,力拼無罪或減輕刑責,但按照目前的刑訴法第348條規定,上訴審會連無罪部分一起審理,最後可能會出現「無罪變有罪」的逆轉情形,對被告形同突襲。

司法院舉例,一名被告販賣金融帳戶給詐騙集團,詐騙集團拿帳戶犯下兩起詐欺案,被告則觸犯「幫助詐欺罪」,法官審理後判決幫助詐欺一案有罪、一案無罪,被告不服,上訴力拼2案全無罪,但上訴審會把2案重新再審一次,最後不排除恐出現「2案均有罪」的狀況,對被告如同突襲。

本次修法改為,被告若沒有對無罪、免訴、不受理部分上訴,則上訴審法院不得就這部分再行審理,只能審有罪部分。

修正案還寫到,如果被告對於犯罪事實(如:吸毒驗尿罪證確鑿)沒意見,但覺得刑度判太重、對沒收物品有意見或不滿保安處分,上訴求輕判、不要沒收或變更保安處分,上訴審不用再審一次犯罪事實,只要審酌原審的刑度、沒收、保安處分是否合理即可,減少法官負擔。

點開加入自由電子報LINE官方帳號,新聞脈動隨時掌握!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藍白立委預告「大合體」彈劾賴清德 彈劾門檻一次看

鏡週刊
02

誤踩油門暴衝「夾殺母子」!補教女師重傷枉死…77歲嬤過失致死10萬交保

三立新聞網
03

藍白立院黨團明舉辦聯合記者會 宣布提案彈劾賴清德

鏡報
04

女清潔員破碎下身「修復15hrs」完整了 10多人呵護捧遺體入殮:怕再裂

三立新聞網
05

沙鮻釣點成奪命海域!警官伸港什股海域溺斃 1個月已3人喪生

ETtoday新聞雲
06

柯文哲涉貪案遭求刑28年6月 一審宣判日在明年「這天」

上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18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