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網紅餐廳涉虐狗!抽打又腳踢 縣府出手扣留10隻黃金獵犬
苗栗縣西湖鄉知名網紅餐廳「獵犬不打獵」因遭民眾檢舉疑似長期不當對待犬隻,苗栗縣政府於上月28日依《動物保護法》裁罰飼主新台幣7萬5000元,並於5月2日會同獸醫師現場查核,將10隻犬隻緊急扣留送醫檢查。縣府指出,檢舉影像涵蓋112年至114年,內容顯示飼主多次以拖行、牽繩抽打、丟擲物品及腳踢等行為對待犬隻,已明顯超出合理管教範圍,餐廳目前已歇業。
不只罰錢還扣留犬隻 縣府:涉持續性不當對待
民眾於4月1日提供的影像資料,記錄自112年8月至114年8月共4段,飼主多次以拖行、牽繩抽打、丟擲物品與腳踢方式對待犬隻。動物防疫所表示,這些情形非單一事件,而是長期累積,並強調114年12月也曾接獲家屬通報「誤傷」案件,並已依法裁處。
動防所指出,今年1月19日首次到場查核時,犬隻外觀與臨床狀況均無明顯異常;至4月2日針對新增影像回溯檢查,犬隻健康依舊正常。然而,綜合多段影像與行為判斷,飼主的管教方式具有持續且不當性,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因此於4月28日裁罰7萬5000元並要求限期改善。
動防所5月2日再度進場,逐一掃描犬隻晶片,由獸醫師初步檢查,並依《行政執行法》第36條啟動緊急安置,將10隻犬隻全數帶離,安置於苗栗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並分批送至特約動物醫院進行血液、影像及行為壓力評估。苗栗縣政府強調,動物保護案件認定將以整體事證為依據,並持續關注犬隻後續醫療與安置情形,確保動物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