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剛過世2天!領光104萬存款被抓包 法院:這樣做有罪
父親過世才兩天,兒子竟火速提領百萬存款!男子阿誠在父親阿樑(均化名)辭世後,拿著父親的印章與存摺前往郵局辦理提款,短短時間內將104萬元幾乎全數轉入自己帳戶。儘管他辯稱是依父親生前交代處理喪葬費用,法院仍認定,他的行為已構成偽造文書及詐欺,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樑於2021年11月過世,依法死亡後即喪失權利能力,任何人不得再以其名義進行法律行為。然而阿誠明知父親已死亡,仍於兩天後持存摺及印章前往和美郵局,在提款單上盜蓋父親印文,成功提領104萬元並轉入自己帳戶。
郵局承辦人員因未察覺異狀,誤以為為合法授權提款,便完成交易。法院調查發現,扣除約31萬元喪葬費用後,阿誠實際取得約72萬餘元,涉及不法所得。
面對指控,阿誠堅稱父親生前曾交代,身後存款可由他處理,並作為喪葬及自身使用;辯護人也主張,阿誠當時誤認自己為唯一繼承人,且後續經親子鑑定發現其他可能繼承人,女子小雨與家族並無血緣關係,因此並未侵害他人權益。
不過,法院不採信該說法。法官指出,依法律規定,繼承開始後,遺產在未分割前屬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若要提領存款,必須經全體繼承人同意並以繼承人名義辦理,不得冒用已死亡者名義操作。即使生前曾授權,該授權亦隨死亡消滅。
法院強調,偽造文書罪重點在於維護社會對文件的信賴,即便當事人已死亡,仍可能讓外界誤認文件真實,進而影響金融機構作業正確性,因此仍構成犯罪。
此外,法官認為阿誠提領時機異常,在父親過世後短短2天內即幾乎提領一空,且實際喪葬費用遠低於提領金額,顯示其具有不法所有意圖。即使後來與相關人達成民事和解,也不影響刑事責任成立。
法院認定,阿誠犯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依想像競合從重處斷,判處有期徒刑5月,並得以罰金折算。至於犯罪所得部分,考量其已支付50萬元達成民事調解,未再宣告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