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端藏祕密!高管雙城生活變雙重人生 死後驚爆7年婚外情
一段長達7年的婚外情,隨著企業高層過世後意外曝光,掀開一名妻子難以承受的婚姻傷痕。法院審理一起配偶權侵害求償案,認定第三者明知男方已婚,仍長期交往並產子,嚴重破壞婚姻關係,判決須賠償正宮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判決書指出,婦人阿靜與已故丈夫阿軒(均化名)於2001年結婚,育有一子,婚姻原本穩定。而阿軒事業有成,後轉任某企業高層,長期南北奔波,平日多居住中部,僅周末返家團聚。
不料,阿軒於2024年驟逝,阿靜在整理遺物時,從手機與雲端資料中發現驚人秘密,丈夫阿軒與女子小婉(化名)自2017年起發展親密關係,不僅頻繁出遊、互傳曖昧訊息,甚至發展成實質婚外情,並育有一子。
阿靜痛訴,自己多年來全然不知情,直到丈夫過世後才揭開真相,精神備受打擊,便向小婉提告,求償300萬元。她主張,對方明阿軒已婚,仍長期介入婚姻,嚴重侵害其配偶權。
不過,小婉辯稱,雙方確為男女朋友並育有一子,但並不知阿軒已婚,且質疑LINE對話紀錄為後製文字檔,真實性不足,另主張請求金額過高,並提出時效抗辯,認為阿靜早於多年前即已知情,請求權已過2年期限。
法院審理後,從雙方對話紀錄與家庭群組訊息中發現關鍵線索。法官指出,2017年的對話中,阿軒曾提及「已婚身分」,小婉亦回應「有猜到」,顯示她對男方婚姻狀態並非毫不知情。加上家庭群組中,小婉家人曾討論男方是否已婚、是否會負責等情節,與LINE對話內容相互呼應,足以認定其知情。
法官認為,小婉在明知對方有配偶情況下,仍與其發展親密關係並生子,行為已逾一般社交範圍,嚴重侵害阿靜基於婚姻關係的身分法益,構成侵權行為。法院審酌雙方學歷、經濟狀況及侵害情節,認定100萬元為適當。此外,小婉提出的「時效已過」抗辯,也因未能證明阿靜早已知情而遭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