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圖利罪成立太荒謬?深綠律師提3不合理轟「恐龍法官」:210萬跟容獎沒半點關係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所涉被訴京華城容積率收賄、圖利,及政治獻金案涉公益侵占、背信等罪案,北院今(26)日一審宣判結果出爐,柯文哲4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深綠律師李震華在臉書發文點出3不合理之處批評,柯文哲案的法官就是「恐龍法官」。
李震華指出,柯文哲案,恐龍法官的證明,第一點,把彭振聲、邵秀佩當認罪。認罪必須承認檢方所指訴的犯罪事實,但彭振聲說他堅持京華城送審給容獎的程序合法,這樣,依法當然不能算認罪,那為何法官會接受算認罪?因為恐龍必須要向政治上級交代?這樣才剛好拿來做判決柯文哲有罪的證據啊。
李震華說,但正常的法官,會諭示被告,「認罪前提是你接受起訴所有指責你的犯罪事實,不可以一邊主張送審程序合法,不接受起訴所指責的審議程序違法,一邊又說我承認檢方指責的犯罪」,這是法律禁止的,但恐龍自然樂見。
李震華提到,第二,把京華城案自陳情、送研議、公展、都計委會審議等所有的合法程序,全部都認定是圖利結果的違法程序,所有合法程序只因為事前柯沈會面,就「豬羊變色」,不須其他直間接可靠的證據佐證,這正是恐龍無知但兇狠的地方。
李震華強調,第三,210萬給政黨的獻金,明明跟容獎由560%提高到840%的起訴犯罪事實無關,不論時間點2020年在很前面,而且朱亞虎給李文宗的簡訊文字說的那麼清楚:「就是要感謝柯市府依照監察院糾正,把郝市長違法取消的商業區基本容獎560%,依法還給京華城」,因此依法捐給政黨政治獻金表達感謝而已,完全跟後來2022年再由560%提高到840%的恐有圖利的程序無關,只有恐龍法官敢無視明白文字及時間點不對而硬拗,最致命的硬拗就是210萬是圖利120億的對價關係,這當然就是給上級政治力交代。
更多風傳媒獨家內幕:
‧ 柯文哲庭審公播被掐頭去尾? 這重要環節畫面雪藏 律師提1法條質疑北院:有何理由不公開
‧ 挺柯文哲力度衰減?沈政男揭藍白合「2大續命路線」:別小看這群人反彈力量(推薦閱讀)清明連假後台股剉咧等?阮慕驊揭2資產表現「豬羊變色」:全球金融走到了轉折時刻
‧ 沈慶京「一抹微笑」成柯文哲合意收賄證據 謝寒冰直酸:鄭麗文見完習後千萬別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