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金虎爺爆炸傷29人逆轉!二審認「製炸彈不等於要犯案」改判28年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05月07日01:57 • 發布於 05月07日01:46

記者葉品辰/嘉義報導

嘉義市和聯境金虎爺遶境活動2023年發生爆炸案,造成29人受傷,檢警調查為趙男將自製爆裂物放置於活動會場人潮壅擠處,並以遙控器遠端引爆,一審遭嘉義地院依非法製造爆裂物、恐嚇公眾及殺人未遂等罪重判無期徒刑。不過,趙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等法院認為,無法直接證明趙男「製造炸彈當下」就已具有犯罪意圖,因此撤銷部分原判,改依非法製造爆裂物罪判刑14年,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刑18年,合併執行28年,仍併科罰金30萬元。

回顧案件,爆炸案發生於2023年7月15日晚間9時40分許,當時嘉義市和聯境金虎爺舉辦遶境活動,現場聚集大量民眾。趙男自製爆裂物並在內放入鋼珠、釘子,將裝置放置在距離舞台僅約2至4公尺處的臨時垃圾桶內,再以遙控器遠端引爆,瞬間傳出巨大爆炸聲響與閃光火花,造成29名民眾受傷,其中還包含兒童與少年。

檢警事後追查發現,趙男長期蒐集國內外爆炸案件資料,也曾搜尋製造爆炸物相關資訊,警方並在其住處查扣製造爆裂物筆記、結構圖、遙控裝置,以及大量黑色火藥原料與成品,爆炸威力合計超過10顆手榴彈裝藥量。嘉義地院一審因此認定,趙男屬於預謀型無差別攻擊犯罪,手段危險且心態冷酷,足以造成社會高度恐慌,因此重判無期徒刑。

趙男上訴後,高院審理認為,雖然他確實非法製造爆裂物,且將其帶往遶境現場引爆,但從相關事證來看,趙男自學生時期起就對爆裂物相關事務抱有高度「興趣」,長年蒐集資料、做筆記,甚至曾少量製造火藥作為自娛用途,因此難以直接推論,他在「製造本案爆裂物時」,就已抱持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使用的意圖。高院因此撤銷一審部分認定與量刑,改判趙男非法製造爆裂物罪14年徒刑,另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刑18年,合併執行28年,並維持併科罰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點我加ETtoday好友,接收更多新聞大小事。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國1大雅段轎車燒成火球!引擎蓋竄烈火 53歲駕駛驚險跳車逃命

鏡報
02

台灣快沒小一新生?114學年國中小學生數曝光 「這類高中」班級數10年崩跌5成

風傳媒
03

機場安檢黑洞?「護照、登機證」放籃內憑空消失 旅行社示警:1習慣超危險

鏡週刊
04

3歲女童走斑馬線遭撞死3年 余爸爸盼:5/8為台灣交通改善的Day 1

聯合新聞網
05

郭哲敏求2億具保停押 喊二審不上訴、願坐牢!仍遭裁定延押

鏡新聞
06

頂級月子中心…捲偷拍案!汭恩負責人現身:只是線頭而已

三立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