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南投色警偷拍女警洗澡遭求償200萬「還搬出幼女殺價」 判賠金額曝

三立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記者陳佳鈴/南投報導

張姓男警知法犯法,竟連續兩天深夜,利用宿舍男女共用盥洗室的門板縫隙,偷拍女警沐浴影像。(示意圖/freepik)

南投縣警界去年爆發嚴重的宿舍偷拍案!一名張姓男警知法犯法,竟連續兩天深夜,利用宿舍男女共用盥洗室的門板縫隙,偷拍女警沐浴影像。刑事部分,張男已被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定讞;民事部分,被害女警因身心嚴重受創、職場信任瓦解,求償200萬元精神慰撫金。南投地院考量雙方身分、經濟狀況及侵害程度,最終判決張男應賠償60萬元。

根據判決書記載,這起令人髮指的偷拍事件發生在去年3月,張男在宿舍男女共用盥洗室發現有女警洗澡,竟私自拿出手機從門板上方伸入,錄下3段私密影像。隔日(20日)凌晨 0 時許,張男再度潛入盥洗室偷拍該名女警沐浴。

女警在洗澡過程中發現上方有手機陰影,當場驚叫報警。警方隨後調閱監視器並還原張男手機,確認其攝錄性影像之惡行。被害女警表示,案發後她長期陷入焦慮、恐懼與被羞辱的情緒中,對原本專業且安全的警察職場環境產生極大不信任,身心受創極其嚴重,因此提起民事求償200萬元。

張男在庭上坦承犯行,但辯稱經診斷罹患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之適應障礙症,目前正在治療中。還搬出年幼子女及年邁雙親需扶養,請求法院將賠償金酌減至15萬至20萬元。

南投地院法官痛斥,張男身為警務人員,未遵守法紀保護同仁,反而利用職務與生活便利,重複竊錄他人高度私密影像。該行為已嚴重侵害他人的隱私權與人格尊嚴。刑事部分已依「無故攝錄性影像罪」判處 兩個5月徒刑,應執行 8 個月;民事部分,審酌被害人痛苦深重且具持續性,判決張男應賠償 60 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
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

★立即加入《三立新聞網》LINE官方帳號,給你最新焦點話題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新北永和社區大樓驚傳墜樓 3歲男童無生命跡象送醫

台視
02

婚禮前遇死劫!台南女警遭輾斃 男友陪相驗心碎蹲地

EBC 東森新聞
03

9刀殺害下屬遭求無期徒刑! 雲云前董座痛哭失聲:努力拚假釋盡孝

太報
04

9月女嬰躺沙發窒息!「急救2分鐘」後奇蹟大哭 救護員淚:最美的聲音

三立新聞網
05

警官誘女警泡湯又性騷 高市警祭重懲

NOWNEWS今日新聞
06

震撼彈!國民黨「5連霸女將」宣布退選 藍營2大咖退出2026

民視新聞網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