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役軍人遙控同學種大麻!還辯「以為是鼠尾草」 遭重判10年8月
鍾姓現役軍人化名「恐龍扛狼」,在2023年間購買大麻種子及種植裝備,找來認識30年的利姓同學,以每月1.5萬元報酬請他全天候照料,自己則遠端指示利男調整溫濕度、光照等。警方獲報攻堅後扣得大麻活株13株、乾燥大麻花及大麻葉逾1公斤。鍾男一審遭判10年8月徒刑,他不服上訴,不過因其落網時辯稱「以為種的是鼠尾草」,高雄高分院裁定上訴駁回,仍重判10年8月。
判決指出,鍾男2023年5月透過網路購買大麻種子、燈具、除濕機等設備,在屏東租屋處試種成功後,找來認識30年的幼稚園利姓同學,以每月1.5萬元報酬請他全天候照料大麻。鍾男則另以Telegram化名「恐龍扛狼」,遙控利男調節溫濕度、光照時間,還有剪花、風乾等,將租屋處改造成大麻農場。
警方獲報後前往搜索,當場查扣大麻活株13株,以及乾燥大麻花、大麻葉合計逾1公斤。一審屏東地方法院院依製造第二級毒品罪重判鍾男徒刑10年8月,利男則判5年2月。
鍾男不服上訴,聲稱自己在偵訊時已承認共同種植,應適用自白減刑規定,且曾有其他案件種植27株大麻獲減刑,自己僅種13株、毒品也未流入市面,加上自己無前科、軍旅生涯表現良好,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不過,高雄高分院審理時發現,鍾男落網時曾否認身分,還辯稱「以為種的是鼠尾草」,並把責任推給利男,顯然否認犯罪故意,不構成自白減刑要件。且鍾男為本案起意者,更是最終成品取得者,因此認定一審量刑並無不當,駁回鍾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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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