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議員陳治雄助理費案撤回上訴 判決確定將依規解職
國民黨籍新竹市議員陳治雄涉嫌詐領助理費案,新竹地院考量陳治雄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名,判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並向公庫支付30萬元。陳治雄不服提起上訴,但陳治雄在高院首次準備程序庭中表示,對量刑沒意見,盼能減短緩刑期,繼而在本月6日召開審理庭時,陳治雄當庭表明撤回上訴。全案維持一審判決結果,陳治雄議員職務將遭解職。
高院指出,由於陳治雄6日開庭時,當庭說明已和律師、家人商量,確定要撤回上訴,全案已判決確定,已依規定將此案送執行,即通知檢方執行陳治雄的刑事定讞案件,並通知新竹市議會著手辦理其議員相關解職事宜。
據了解,新竹市議員陳治雄被控於2019年8月至2022年8月期間,偽造文件聘用戚姓男子與潘姓女子當人頭,以每月4萬元名義聘用為公費助理,實際上兩人均未擔任助理職務,也未實際支領薪資,陳治雄藉此分別詐領216萬724元、62萬9677元,共計約279萬元犯罪所得。另外,戚姓男子及潘姓女子的個人資料、帳戶存摺等文件均被用來向新竹市議會遞交虛假申請,致使行政人員錯誤核撥款項,造成議會補助管理系統重大損害,被新竹地檢署起訴。
陳治雄判決定讞並將依法解除議員職務,該選區共有2名議員,但後續議員席次不需補選也不會遞補。陳治雄指出,撤回上訴是希望讓事件落幕,他已從中記取教訓,後續會由女兒陳思妤繼續在地方服務選民。而議會國民黨團議員因陳治雄解職,目前只剩12席。(彭清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