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出招收回北士科地「打中要害」 專家揭新壽「唯一活路」:賠了夫人又折兵
輝達台灣總部因北士科T17、T18基地地上權問題卡關,擁有地上權的新光人壽,在「新新併」後向市府申請換約移轉地上權若被拒,形同「被迫解約」。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強調,市府不能容許T17、T18閒置3年多沒有開發,已在7月時就告知,接下來就會走到終止合約,將土地收回。對此,不動產估價師陳碧源在臉書發文分析,台北市政府此舉堪稱抓住對方軟肋,新壽想要保留該土地,恐怕1招。
陳碧源表示,新壽T17、T18地上權移轉輝達案,可謂眾說紛紜,撲朔迷離,高潮迭起。從新壽要求的期望利益說,台北市政府堅持的合規處理說,一直到最近的新壽因合併導致未來主體變更,堪稱抓住新壽軟肋,擊中要害。
陳碧源提到,一般地上權因地上權人主體的法人合併登記,依土地登記規則第27條第23款規定,本來就可以由權利人也就是合併後的新光人壽或台新人壽檢附主管機關核准或同意文件單獨申請,毋須義務人或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陳碧源說,然而,依台北市北投區軟橋段88地號(T17街廓)、93地號(T18街廓)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契約規定,當地上權人經相關法令聲請重整、解散或合併而消滅者,除非經土地所有權人事前書面同意之重整或合併外,將構成可歸責地上權人的終止契約事由。
陳碧源強調,換言之,除非新壽合併案在金管會尚未同意前,公司方由原先決議由台新人壽作為存續公司重新決議改為由新光人壽為存續公司,否則縱使合併後的台新壽或更名後的新壽,都將使原先的新光人壽主體因合併而消滅,只要台北市政府堅持不同意,就會構成台北市政府得發動終止地上權契約的事由。這無疑使得原先新光人壽有恃無恐地拿翹要期望利益,立刻反轉,使得新光人壽可能被迫解約,甚至於一毛錢都拿不到,成了賠了夫人又折兵。(推薦閱讀)中國祭「史上最嚴稀土禁令」台積電恐停工?蔡正元示警1事:台股準備溜滑梯
陳碧源說,只是,台北市發動解約及塗銷地上權部分,新光人壽勢必訴諸法院,最終還是必須由法院判決,恐將曠日廢時。輝達是否耐得了性子,是否導致兩強相爭,台灣滿盤皆輸情形。也看雙方的角力及各自退讓情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