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企業活教材,新壽如何走到賠了夫人又折兵這步
北士科輝達總部案峰迴路轉,新壽接受合意解約,輝達應可如願在此蓋總部,北市府全身而退甚至得到正評,只有新壽,即使最後同意只拿回成本的合意解約,但已搞得滿身腥味、形象大壞、賠了夫人又折兵,新壽的作法足以作為企業的活教材。
輝達選定在北投士林科技園區內的T17與T18興建總部,這2塊地的地主是台北市政府,在2022年由新光人壽標下地上權,這個計劃原本算是皆大歡喜的共贏局面。但之後輝達要自蓋總部而不願依法依約由新壽蓋好移轉,因此新壽與輝達都想由市府直接把地上權移轉給輝達,但市府又不接受,市府希望與新壽合意解約再移轉給輝達,又卡在新壽要求100億元左右的違約金,眼看這個計劃就要胎死腹中,到本周新壽召開臨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處理與市府合意解約之後,才讓這個計劃復活。
輝達市值高達近4.5兆美元,全球排名第1且遙遙領先第2、3名的企業,更居AI時代的核心、扮演推手與霸主角色,與國內半導體產業關係與利益密切,未來至少可「再領風騷」十多年,輝達在台蓋總部,不僅是從中央到地方政府都額手稱慶,甚至可說全民都期待、歡迎,這也算是少數跨越藍綠白的「台灣共識」吧。
而新壽卻顯得非常「不長眼」,違逆這個政治與社會氛圍,甚至被外界視為阻撓本案,只為了想從中取利,這是新壽犯下第1個、也是最嚴重的錯誤─全台幾乎沒有任何一個單位、企業、專家、鄉民站在新壽這邊。
新壽2022年早已標得該土地的地上權,雖然遲遲未開發,但也尚未到違約的程度,對市府釋出想用合意解約方式處理,坦白說,雖然市府用「合意解約」的用語,但真正想解約的是市府,在新壽沒有違約情況下要求解約,其實就是市府違約了,此時新壽藉此要求市府需給予賠償,符合商場規範,不可謂之無理。
新壽對107億元的違約金算法也算是「有憑有據」,就是把未來50年開發完成後預估有的獲利全部加起來的數字,再加上新壽已支付的權利金,媒體報導的就是新壽要拿到140億元解約金。
這是新壽犯下的第2個嚴重錯誤:讓外界認為其貪婪無度,啥事都沒作就想獲利100億元。如果這100億元是從其它任何民營企業手 上取得也罷,搞不好外界還會視其為眼光精準、毒辣,3年不到獲利100億元。但偏偏這個違約金是要從市府手中取得,換句話說,從納稅人口袋中取得。民眾當然翻臉大駡,看看網路上駡多難聽,就知道新壽認為自己「有憑有據」算出的違約金,是多麼的愚蠢又天怒人怨。
新壽第3大錯誤是:再次忘了民不與官門的古訓。說「再次」是因為台新老闆(也是新壽現在的老闆)吳東亮當年吃下公營彰銀2成多股權並掌握經營權後數年,因故與官方財政部翻臉,雙方近乎「鬥毆」加司法纏訟多年後,結局終究是台新賣股退出彰銀。
這次台新以為藉著市府希望輝達在台北建總部心切可「拿捏」市府,要求高額違約金,但卻忘了2件事,一個是有些事官府、公務員就是怎麼樣都不可能作,就如當年財政部絕無可能讓台新低價併彰銀、也不能拱手把經營權給台新一樣,市府絕無可能編個100億元給新壽當違約金,這樣作蔣萬安政治前途直接劃上句點,搞不少還有司法問題,當然,議會肯定不會過。
第二個是官府總是有可「拿捏」民間的方式,後來就出現市府要藉新壽合併時拒絕換約達成「合意解約」目的,即使會因此司法纏訟亦在所不惜;而如果雙方在此翻臉為敵,新壽未來在北市府的「行走」大概就是步步崎嶇。
看看從財力到各種實力都遠勝過吳東亮家族的辜、蔡家族,跟官府是如何的「應對進退」,就知道吳家有多不長眼。
第4個錯誤是危機處理與管控失靈、反應太慢。在140億違約金的說法出現後,新壽社會形象大壞了,甚至有與吳東亮交情佳的「財經大佬」己發聲警告了,但新壽似乎還毫無知覺,甚至還弄了一個非常搞笑、形同鬧劇的「動土典禮」;後來發現百億違約金犯眾怒後的反應,也是不乾不脆、只說把違約金降到「10年收益、約20億元」,但已無助澆熄怒火。
最終,只能灰溜溜的宣布,拿回權利金與成本即可,連市府給出的違約金都說要「捐作公益」,雖然或許能讓新壽下滑中的社會形象止跌,但傷害與破壞早已造成,全台都知道、也見識到新壽吳東亮家族的貪婪與不智了。
相較之下,蔣市府算是贏家。雖然事件發生初,外界有批評市府「不懂變通」(指不接受直接移轉給輝達),但市府依約依法是沒錯、避免可能後遺症;與新壽的協議也能堅持底線(依法依約且賠償不可能多)、甚至放話在新壽合併時不批准換約的賤招威脅,當然,最重要的是找到取代T17、T18的土地給輝達,輝達既然有其它選擇、不必「吊死」在T17這棵樹上了,新壽就沒太多籌碼了。最終市府以合意解約、少少或零元的違約金讓輝達總部留在台北。(推薦閱讀)新壽分手費40億?游淑慧曝光「送神難」3年土地成本:壓力換北市府扛了
就如當年頂新集團一夕之間在台毀壞、康師傅退出台灣市場一樣,或是日月光併矽品塵戰多時的過程,每個企業「受難、挨打」的經歷,都可能是一頁頁活生生又血淋淋的企業教材,新壽在輝達總部的表現與結果亦如是,企業鑑之、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