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無屍殺人案」聲押駁回 裁定:檢察官舉證難認定犯罪
台北市楊姓男子2021年6月間返家後失聯,他的九弟在案發前後多次進出失蹤楊姓男子的家,被懷疑涉嫌殺人;檢警昨天拘提九弟後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審理認犯罪證據不足,今天裁定駁回。
法院裁定理由指出,就被告犯罪嫌疑是否重大,應由檢察官負責提出舉證責任,本件被告否認犯行,且依聲押書所列舉證據,無從得知被害人的下落、家中血跡的原因及血跡留下的時間。
法官審理認為,被害人是否遭殺害或於何時遭殺害?被告登山所攜帶的物品為何或與被害人有何關連性?依現存卷證資料,難以認定被告涉犯遺棄屍體、家庭暴力之殺人等罪犯罪嫌疑重大。
據了解,本件「無屍命案」與2001年發生在台北市大安區的張姓英文女老師命案相仿,其時,檢警根據情況證據,將張女的男友李正位依殺人罪移送法辦,最高法院終審將李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有關楊姓男子「命案」,檢警也朝此方向偵辦,但第一步聲押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