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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留體內800天!振興名醫李永在忘拿紗布害命 涉過失致死起訴

太報

更新於 3小時前 • 發布於 4小時前 • 呂志明
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資料照。取自Unsplash

台北市振興醫院心臟科名醫李永在,前年為林姓病患執行主動脈剝離手術時,疏未取出止血紗布。該紗布滯留病患氣管前長達2年又17天,導致病患轉院開刀後仍因敗血症休克死亡。士林地檢署偵結後,認定李永在具有醫療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指出,林姓病患於2022年10月因A型主動脈剝離,由李永在主刀手術。李永在採用含有高嶺土成分的止血紗布,填塞於病患主動脈弓與氣管前。然而,李永在術後不僅未將紗布取出,也未告知家屬,更完全沒有記載於病歷或護理紀錄中。

病患術後狀況持續惡化,2024年9月回診時,胸腔外科楊醫師發現其氣管受壓迫,但因病歷無紀錄,僅能以抗生素治療。同年11月病患轉往慈濟醫院,醫師開刀才驚見遺留2年的紗布。雖然醫療團隊緊急取出異物,病患仍於14天後因敗血症休克不治。

法醫研究所解剖證實,止血紗布長期留置體內引發異物肉芽腫與慢性發炎,最終導致重複性吸入性肺炎及多重器官衰竭,與病患死亡具備因果關係。儘管李永在辯稱曾口頭告知家屬與同院醫師,但相關證人均全盤否認,護理師也直言病歷根本毫無記載。

檢察官認定,該止血紗布並非可永久留置體內的醫療器材,醫師依法有責任取出或於病歷載明。李永在未妥善處置又隱瞞紀錄,導致後續醫療團隊無法及時救治,卸責之詞不可採信。士林地檢署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將李永在起訴,最高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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