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補台電1000億 不能僅作止血手段
行政院近日通過特別條例草案,擬撥補台電新台幣1000億元,以穩定電價與財務,因應國際關稅、能源價格波動與地緣政治風險。這筆撥補固然有其必要性,但若僅作為止血手段,恐淪為短期權宜之計。長期而言我們是否能將這筆資源化為推動能源轉型的助力,為台灣的能源未來奠定穩固基礎的關鍵。
長期以來,台電肩負政策任務卻未反映成本,導致虧損擴大,電價難以反映市場現實。但撥補若僅用來維持低電價,不僅財務難以持續,也無助於台灣綠能自主的目標。這筆資金應轉化為投資未來的槓桿,例如用於再生能源技術研發、儲能系統補助與電網升級,協助台灣脫離對進口能源的高度依賴,實現能源安全與永續發展。
台灣能源政策正面臨從「躉購制」(FIT)轉向「市場化自由交易」的重要轉折。FIT制度曾有效推動綠電起步,但在市場日益成熟、預算壓力升高下,導入競標制度已成國際趨勢。透過市場決定價格,可鼓勵技術創新、降低補貼負擔。此轉型也伴隨風險,包括大型業者壟斷資源、中小型綠電業者生存空間壓縮,以及綠電波動對電網穩定的挑戰。
德國的經驗值得台灣借鏡。德國自2014年起推動競標制度,並同步升級電網、建立儲能系統,確保高綠電滲透下的穩定供電。透過設計公平競標規則、保留中小案場配額,避免市場集中化,維護產業多元。這些措施顯示,制度轉型需政府引導與產業合作,不能全然仰賴市場自動調節。
對台灣而言,綠電自由化應採雙軌策略:對大型案場實施競標,同時保留FIT支持社區型、小規模案場,兼顧效率與公平。同時應設立綠電轉型基金,專注於電網現代化、儲能技術研發與跨區輸電建設。這些基礎投資不僅有助電力調度,更能強化國家整體能源韌性。
台灣也可參考德國推動「綠能合作社」的作法,鼓勵社區參與綠電生產,提升社會支持度與資金多元性,讓能源轉型不只是企業與政府的責任,也成為全民共創的未來工程。台電撥補是一次重新布局能源政策的契機。唯有將其視為轉型投資,而非單純補貼,並配套推動綠電市場制度改革與技術升級,台灣才能在邁向淨零的過程中兼顧經濟穩定、能源安全與環境永續。這場能源轉型不僅關乎政策選擇,更攸關台灣在全球綠能版圖中的定位與競爭力。
※作者為台灣環保聯盟學術委員,中台灣教授協會理事長,任教於台灣師範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