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神棍睡3女信徒350次 事隔10年判免賠1女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劉姓男子(65歲)2009年接手母親生前創設的「西方如來寺」,聲稱母親已成「無量金菩薩」,可降駕替信徒消災解厄,長期以「靈修改命」為幌子對多名女信徒施壓發生性關係。有3名女信徒因婚姻、感情不順,共被騙發生350多次性關係,還要求簽下「性愛同意書」,民事部分一審判賠3女共380萬,不過上訴二審,其中一女因侵權行為發生時起已超過10年而罹於消滅時效,一審的130萬元全數駁回,另二女駁回維持判賠120萬、130萬,可上訴。
檢方調查,劉男自2009年接手過世母親設立的西方如來寺佛堂,對外宣稱,母親已經升天成佛,成為無量金菩薩,現在欲降駕救世、普度萬民,15年間以話術騙取5位女信眾與自己發生性關係,甚至要求簽下「性愛同意書」。
刑事部分,台中地院一審依48個強制性交等罪,判劉男合併應執行10年,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撤銷原判決,改判應執行16年,劉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今年3月遭駁回全案確定。
民事部分,其中3名被害女子提告求償,其中甲女被劉男恐嚇會被強暴,還要求寫性愛同意書,從2017年3月起至2019年2月止,共發生50多次性關係;乙女因和男友分手、工作低潮前來佛堂,劉男告知「你會去當酒家女,你要愛老師,要聽老師的話,且要與老師修X」,2021年至2024年間,與她發生高達100多次性關係。
丙女則因感情不順,2009年到佛堂,劉男誆稱「你紅顏薄命,會去當酒家女」、「要用身體跟老師換改變命運」,2009年至2011年間,共被騙發生200多次性關係。
一審判決劉男要賠甲女120萬元、乙女130萬元、丙女130萬元,雙方都不服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認為,丙女侵害行為發生於2009年8月至2011年間,但她遲至2025年5月27日始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自侵權行為時起已逾10年而罹於消滅時效,判決130萬賠償廢棄免賠,甲女、乙女維持120萬、130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