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歲女遭網友囚禁 塞紙條向弟求救...他逃10年下場曝
一名25歲女子小晴(化名)透過網路認識24歲男子阿凱(化名),首次赴桃園住處見面後,竟遭對方以暴力、恐嚇方式控制行動,並被迫同居長達2個多月。小晴期間多次遭毆打與性侵,直到父親和弟弟前往探視,她趁隙塞出求救紙條才成功獲救。阿凱犯後逃亡超過10年,遭緝獲後一審判刑5年2月,高等法院近日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網路見面竟成囚禁惡夢
判決指出,小晴與阿凱於2010年初透過網路聊天室認識,同年3月相約在阿凱桃園租屋處見面。當晚小晴提出返回台中,卻遭對方以「明天就見不到家人」等話語威脅而不敢離開,隨後更遭強迫發生性行為。
隔日,小晴原本與親友有約,阿凱擔心她趁機求救,全程跟隨並限制她與他人交談。之後又要求她收拾衣物、放下原有工作與住處,搬往桃園同居。此後長達2個多月,小晴的手機與對外聯繫均受到控制,家人打電話時,阿凱不僅會在旁監聽,還要求她開擴音並依照指定內容回覆,若不配合便遭毆打。
阿凱並多次自稱有黑道背景,揚言若小晴離開,就會傷害她及家人,甚至散布不實言論,讓她長期處於恐懼之中。法院認為,阿凱透過暴力、精神壓迫及孤立手段,逐步削弱小晴反抗與求救的能力。
趁家人探視偷遞紙條求救
同年5月,小晴的父親與弟弟前往探視,發現她神情憔悴、充滿恐懼。她趁阿凱未注意時,將事先寫好的數張紙條偷偷交給弟弟。家人在返程途中查看內容後,驚覺她的人身自由遭控制,隔日立即報警。
警方為確保安全,以處理寵物買賣糾紛為由前往阿凱住處,趁機將小晴救出。醫療紀錄顯示,她當時身上留有挫傷,案發多年後出庭時,提及相關情境仍出現明顯創傷反應。
阿凱則辯稱兩人是自願交往同居,女子身上的傷是自行跌倒所致,但法院綜合證人證詞、醫療紀錄及被害人前後一致的陳述後,認定其說法不足採信。由於阿凱案發後逃亡逾10年,直到2021年才落網,一審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及2項強制性交罪,判處應執行5年2月徒刑,高院審理後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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