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遭公部門提當選無效之訴 李貞秀:曲解補證法律概念
〔記者陳治程/台北報導〕中配李貞秀因未於2023年登記參選時依法完成戶籍放棄,月前就職立委後爆發國籍爭議,陸委會日前指其雙重戶籍已違兩岸條例9-1條、不具公職參選資格,本報今報導李恐面臨「當選無效之訴」。對此,李貞秀直言這是惡意的法律曲解,「難道補申請畢業證書,也是補申請那天才算畢業嗎?」
立委李貞秀今(3)日回應,上述說法是刻意混淆行政程序與法律身分事實,扭曲解讀法律概念。
李重申,她1999年取得中華民國戶籍後,「就已放棄大陸戶籍」,所有權利行使均依主管機關當時認定辦理;她批評,已補交文件時間視作身分重新起算日,根本違背法律常識,「難道補申請畢業證書,也是補申請那天才算畢業嗎?」
李貞秀表示,補證不是身分重新取得。任何有一點法律概念的人,都不敢用這種方式質疑既存20多年的法律身分與權利行使;她指出,她尊重主管機關對她提出「當選無效之訴」之司法權利,也相信國家的司法制度會依法獨立審理、做出公正判斷。
李貞秀直言,行政機關不能拿司法當作政治鬥爭的工具,在司法尚未作出裁判前,透過匿名放話、預設違法立場、甚至以「雙重身分」進行政治定性,若制度需要修正,可以公開討論;若法律有爭議,可以交由司法釐清。但不應在選舉完成、公告當選後,透過政治操作推翻人民的選擇。不要再愚弄、看不起選民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