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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不給錢就不放車!「拖吊蟑螂」1.5公里索價4萬 他被逼簽保密條款

EBC 東森新聞

更新於 02月26日07:15 • 發布於 02月26日07:15

國內接連傳出「拖吊蟑螂事件」,經媒體大肆報導,如今交通部注意到了,將訂定市區道路拖吊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各縣市政府可依據該基礎決定是否加訂基本費率範圍等,避免消費者遭坑殺;一位遇上「拖吊蟑螂」的L先生,向《EBC東森新聞網》投訴,當天車輛拋錨,上網找拖吊業者幫忙,沒想到,短短1.5公里就被獅子大開口索價4萬370元,更揚言「不給錢就不放車」,最終在對方陪同下前往超商ATM提款支付,更被迫簽下保密條款;他也期盼將來訂定定型化契約後,希望類似事件不再發生,也期盼相關單位能教學道路救援的相關SOP。

L先生投訴,事發在本(2)月6日晚間8時許,當時騎車行經台北市士林堤外道路,機車拋錨無法發動,由於附近車行都無法協助道路救援,加上正在趕時間,焦急之下只好上網找道路救援業者,當下還特別篩選了一下,殊不知還是遇上「拖吊蟑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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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先生發現當天拖吊的車輛,與後來烏來、桃園天價收費事件的拖吊車是同一台。(圖/L先生提供)

L男回憶,拖吊業者派員到場後,其中1人主動與他加LINE,傳遞長達2千多字的「汽機車道路救援(運送)服務契約簽認表」,並要求他傳訊回覆「同意救援」,後續才開始將車輛上架。

L男說,他要求對方將車輛運到1.5公里外的基河路某機車行,而在託運過程中,曾詢問對方收費價格,但對方卻均語帶保留回應「我只是車手,價格另外會有人跟你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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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先生遇上「拖吊蟑螂」短短1.5公里,就被索要4萬元。(圖/L先生提供)

而當拖吊車抵達L男指定的地點後,除了原先拖吊車上的2名工作人員外,後續更有1名自稱是經理的男子自行開車到場,一開口就要求L男支付4萬370元費用。

L男認為價格太誇張,向對方反應時,該名經理宣稱「價格有寫在『汽機車道路救援(運送)服務契約簽認表』裡面,是你自己沒看清楚」,後續更有恃無恐地回嗆「你不給錢就不放車」,L男無可奈何下,只好在對方陪同下,到附近超商ATM取款支付天價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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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將費用藏在2千多字的合約之中,且索討的費用相當不合理。(圖/L先生提供)

L男說,後續在車行建議下前往警局求助,但由於是民事消費糾紛事件,警方無從介入,只能告知相關權益,讓他十分無助,在發生此案件後,原本想再度確認他們的網頁,卻發現那個網頁當下就已經不復存在了。

後續看到媒體大肆報導,發現烏來、桃園2案的拖吊車與當天他所委託的業者車號相同,加上北市議員陳宥丞有在臉書PO文曝光此事,因此主動傳訊向他求助,而後續派出所也在前天(24日)聯繫他到派出所製作筆錄,正式向「拖吊蟑螂」提告恐嚇、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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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更要求L男傳訊「同意救援」。(圖/L先生提供)

L男指控,「拖吊蟑螂」所傳的合約裡面,將相關費用藏在2千多字的合約裡面,一般人根本不會仔細去看,此外,拖吊服務結束後,更傳遞保密條款,要求他不得將相關影像、照片、對話,訴諸網路、媒體或社會大眾,「今日此約也僅限甲乙兩方知曉也絕無第三人知情 特立此約(保密條約)」,倘若違反將追討金額,並依背信罪、妨礙(害)名譽之毀謗罪提告,L男在對方要求下,被迫回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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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先生在對方逼迫下傳訊「同意」簽訂保密條款。(圖/L先生提供)

L男說,如今看到媒體報導後,交通部將擬定相關公開透明的定型化契約後,希望不要再有人被坑殺外,也期盼能有交通專家、學者能走進校園教導大家,「車輛拋錨可以怎麼做」的相關SOP,讓民眾能夠便於處理相關問題,最後儘管不太可能,但仍希望能討回被坑殺的4萬元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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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先生後續接獲警方通知,已前往製作筆錄正式提告。(圖/記者游承霖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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