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立委身分爭議三黨協商40鐘無解 韓國瑜拍板:判決前仍是立委
民眾黨中配立委李貞秀的國籍問題始終未解,連帶讓其立委資格爭議持續延燒,立法院長韓國瑜今天(11日)下午召集黨團協商,討論李貞秀立委資格認定,最終朝野協商約40分鐘仍未達共識,韓國瑜直接裁示,在相關事實查明、及司法最終判決之前,有鑒於李貞秀已完成就職宣誓,其立委身分及職權行使應該予以尊重。
內政部、陸委會 均認為李貞秀無法任立委
內政部長劉世芳今重申有關《國籍法》規定,公職人員不得具有雙重國籍,須於就職1年內放棄其他國籍,而內政部在李貞秀宣誓就職後,曾3度去函給立法院秘書長、中選會與陸委會等機關,但到目前為止,內政部還是沒有收到李貞秀提報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證明文件,因此依照《國籍法》,李貞秀無法擔任立委。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則說,李貞秀不符合「兩岸條例」第21條登記參選資格,李貞秀1999年在台設籍,但直到2025年3月才提交喪失中國大陸戶籍的證明,且她在2023年底列為不分區立委名單當下,也未向移民署提出放棄中國戶籍證明,身分轉換程序並未完成,政府依法行政,法律上並無任何爭議。
中選會代理主委吳容輝表示,依照《公職人員選罷法》規定,6位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完成遞補,現在如果發現自始資格就有問題,會提給新成立的委員會來討論。
民進黨質疑李貞資格 認為其說法不實
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說,不是要剝奪誰當立委的資格,而是有無符合資格、可否當國會議員的問題,民眾黨應對外解釋、把文件拿出來就清楚。立法院人事處長黃瑞月隨後補充,立法院在李貞秀就任前就請她填具「雙重國籍切結書」的回覆書,當事人圈選她只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具有外國國籍。民進黨書記長范雲直言:「這就是說謊,她有3份資料說謊,立法院應該可以自己處理。」
國民黨批內政部 應先引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許宇甄表示,內政部引用《國籍法》第20條,但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大陸地區人民並非《國籍法》定義的外國人,批評內政部引用條文錯誤,應優先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因為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且現行條例並未要求陸配必須提出放棄中國國籍的證明,行政機關若自行擴權解釋,屬於違法濫權。
民眾黨至疑政府 「陸配是外國人嗎?」
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發言感謝韓國瑜保護每一位立委職權,他隨後質問民進黨政府「陸配是外國人嗎?」如果認定陸配是外國人,那就採用《國籍法》規定,但從憲法增修條文來看,無法用《國籍法》處理兩岸人民問題,認為此事是政治操作而非法律問題。
眼看協商40分鐘未果,韓國瑜最後拍板裁示,本次協商黨團無法達成共識,有事實與法律有待釐清之處,在相關事實查明、以及司法最終判決之前,有鑒於李貞秀已完成就職宣誓,其立委身分及職權行使應予以尊重。(責任編輯:呂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