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王條款遭撤!「綠燈直行」女騎士見行人急煞仍遭罰 法官認這關鍵撤銷處分
近年來,「未禮讓行人」條款以高額罰鍰及嚴格執法聞名,有「帝王條款」之稱。然而,一起新竹市的交通事故案例卻出現司法逆轉。一名江姓女機車騎士在綠燈直行時,與突然衝出斑馬線的行人發生碰撞,遭罰7200元並吊扣駕照一年。女騎士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經審理後認定,女騎士難以預見行人突然行為,最終撤銷了罰單與吊扣駕照處分,為嚴格的道安規範帶來新的討論空間。
這起爭議事故發生於去年3月26日中午,當時江姓女騎士依循綠燈正常直行,行經新竹市大庄路的行人穿越道時,與杜姓行人發生擦撞,導致對方受傷。警方到場後認定女騎士未依規定禮讓行人,依法移送裁罰,對她處以7200元罰鍰及吊扣駕照12個月的重罰。面對這樣的處分,女騎士表示冤枉,她強調自己是在綠燈正常通行的情況下,行人突然從穿越道邊緣小跑步衝出,雖然她已經緊急減速但仍反應不及,並非刻意違規。
法官在審理過程中,透過勘驗行車紀錄器發現一個關鍵事實:從女騎士看到行人突然出現在穿越道邊緣,到雙方發生碰撞,時間竟然不到1秒。法官認為,在如此短暫的時間內,即便女騎士是綠燈直行,也客觀上難以預見行人會突然加速通過。法官強調,如果硬性要求駕駛人在這種情況下立即採取有效避讓措施,未免過於嚴苛。法院最終認定,難以歸責女騎士具有不禮讓行人的故意或過失。法官指出,雖然法令要求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必須禮讓行人,但這項規範仍須以駕駛人已有或可合理預見行人行為為前提。法院判決撤銷原處分,並要求新竹區監理所退還原告裁判費。這項判決實質上確認了在極端突發狀況下,駕駛人的「難以預見」因素可以成為推翻未禮讓行人裁罰的有效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