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擬不執行《財劃法》 卓榮泰應否「副署」掀綠營熱議
國民黨與民眾黨日前通過《財劃法》再修正版,但行政院認為已經超過《公債法》比例無法施行,再提覆議卻遭藍白聯手封殺。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此強硬表態,認爲這種不經正常議事程序的決議,「行政院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此番談話引起綠營人士許多討論,謝系前綠委謝欣霓直言,她不明白為何院長副署違法沒有依照程序完成的法律,並交由總統公布後卻不執行?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則酸,卓榮泰前面先親筆簽名說「沒問題,我負責」,後面卻又說「有問題,我不幹」,讓他直呼「被搞得腦筋都打結」。
卓榮泰一句「行政院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引發外界熱議,認為可能途徑包括「不副署」與「不執行」2種。所謂「不副署」,源於《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因此只要行政院長不副署,總統便無須公布《財劃法》,自然無法生效施行。
而「不執行」,則是在行政院長副署、總統依法公布、《財劃法》生效施行之後,行政院再片面不予執行。此情形雖無《憲法》明文規定,但在過往憲政運作上有諸多先例可循。綠營內有不少人士提出,此刻朝野攻防應回到行政裁量權,「不副署」將是行政院最後手段,也是能制衡立法院擴權的工具。且若是行政院因修法窒礙難行,不願副署,最後藍白也會提憲法訴訟,如此一來是否升高政治對立,這也是未來府院黨跟黨團要共同作戰面對的。
政院將採「不副署」或「不執行」引發綠營人士熱論,謝系前綠委謝欣霓直言,她不明白為何卓榮泰副署違法沒有依照程序完成的法律,並交由總統公布後卻不執行?「是大家彼此對憲法賦予行政院長副署權力的認知有極大的差異嗎?卓榮泰也該腦袋清楚如同所羅門王的智慧判斷出社會上所有擔心台灣危機的人(聖經中的親生母親)給予的良心建言!」
謝欣霓的貼文下方也引來前衛生福利部次長王必勝留言,表示:「應該是可以不副署,但公布的法律要執行吧。也許我太膚淺,但如果人民不理解,是否應該再說明清楚?」謝欣霓則回應「所以我想不透啊」。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張景森今(8日)也發文表示,「副署」翻譯成白話文就是:「這部法案在憲法上、法律上、行政上OK,沒有疑慮」,等總統公布後,政院就負責執行。結果等總統公布後,「同一位行政院長又跳出來說:這個法律非常可惡,有違憲、違法之虞,我們拒絕執行」大酸這狀況就像前面親筆簽名說「沒問題,我負責」,後面又說「有問題,我不幹」。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則在貼文下方批評「賴卓2人腦子不清」。
民進黨籍律師黃帝穎表示,目前憲法法庭癱瘓,政院更要擔起守護民主憲政的責任,只要不副署違憲惡法,就能讓違憲惡法不生效力。他也分析,若行政院長副署、總統公布後卻不執行,將產生三大風險,包括公務員將面臨「依法行政」壓力,會與決策不執行的政務官產生內部矛盾;若利害關係人提起行政訴訟,行政機關被判敗訴風險甚高;以及如屬給付行政,則決策不執行的政務官,將面臨藍白或得利民眾向檢察官告發「抑留剋扣罪」。因此他主張不副署。(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