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2026年8大新制 「這6項」明年元旦起上路
金管會公布2026年8大新制,其中有6項將於元旦上路,包含全體上市櫃公司提前上傳股東會議事手冊及年報、上市上櫃公司及證券商和期貨商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財務報告改採電子化申報,以及保險業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IFRS17)、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ICS)。
金管會公布2026年8大新制,其中證期局有6項,保險局有2項。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說明,為提升股東領取股東會紀念品的便利性與效率,集保公司將建置「eGift平台」,股東完成電子投票後,即可在線上領取紀念品,預計2026年3月31日起實施。
此外,全體上市櫃公司自明年元旦起,須於股東常會30日及14日前,上傳股東會議事手冊及年報,讓股東能提早掌握相關資訊;且為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上市櫃公司將自2026年1月1日起分3階段導入IFRS永續揭露準則,預計首波約125家公司適用;上市櫃證券商及上市櫃公司的綜合證券商子公司,以及上市櫃期貨商及上市櫃公司的專營期貨商子公司,也將同步分3階段接軌。
在電子化申報方面,上市櫃公司買回庫藏股方式,將自2026年5月1日起,從書面申報改採電子化申報。現行公開發行公司原以紙本申報財務報告與附件者,也將自2026會計年度起全面改採電子檔案上傳,以落實減碳與永續目標。
至於保險業方面,金管會規畫自2026年元旦起實施2大新制,包括導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保險合約(IFRS17),以及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ICS)。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IFRS17準則可促使保險業重視資產負債管理、引導提高保障型商品之銷售,國際上認為此制度可回歸經營保險服務的核心價值。
至於新一代清償能力制度,蔡火炎說明,因制度相對複雜,金管會已規畫4階段調適措施,希望可引導業者持續提升財務體質,落實健全經營,進而達成金融穩定的政策目標,並持續維護整體金融市場的安定。(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