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玉珍國會打人喊「言論免責」 林月琴拒和解嗆:法學知識誰教的?
立法院肢體衝突案持續發酵。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日前指控,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在立法院衝突過程中對她動粗,導致身體受傷流血,並已依法提告傷害罪。不過,陳玉珍在偵查庭中主張,其行為屬於國會「言論免責權」保障範圍,並不構成違法。相關說法引發林月琴強烈不滿,明確表態拒絕和解,並質疑對方的法學知識,「到底是誰教的?」
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林月琴事後還原偵查庭內的對話內容表示,「陳玉珍說了兩個笑話,但我卻笑不出來,越聽越憤怒」。她轉述,陳玉珍在庭中稱,在國會內攻擊他人沒有違法,因為打人在「言論免責權」的範圍裡,所以不算有罪。這番說法讓她難以接受,認為完全曲解國會免責制度的本意。
林月琴質疑,「你把我摔在地上是言論免責?你讓我身上出血是言論免責?你的法律知識是跟誰學的?卡提諾學派?如果你的說法成立,那以後立法院乾脆變拳擊台算了,不用討論,誰拳頭大誰說話就大聲」。她也反諷,是否乾脆修法,將「言論免責權」改成「打人免責權」,讓立法院成為可以任意動手的場所。
針對陳玉珍一方主張,林月琴的傷勢與陳玉珍無關,林月琴則回應,「如果沒關係,請問我當天的驗傷是造假嗎?當天立法院的畫面是造假嗎?為何你還要一直私下找我和解?沒錯幹嘛和解?」。她強調,正因對方說法前後矛盾,更無法接受以和解方式結案,「絕不和解,今天聽完你的發言,更不可能」。(責任編輯:王晨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