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還不能馬上離?立院提設「離婚冷靜期」 律師戳破制度盲點:陸劇看太多了
當婚姻走到無法維繫的地步,離婚往往成為夫妻最終的選擇,立法院法制局近日提出研析報告指出,南韓自2008年實施「離婚熟慮期制度」後離婚率明顯下降,建議台灣可參考其經驗。然而,曾處理過無數家事案件的律師林佳頻指出,真正需要冷靜的,從來不是離婚,而是結婚。
根據法制報告,在南韓夫妻協議離婚後,須進入熟慮期(有子女3個月、無子女1個月),期間可接受法院建議的專業諮商,期滿仍堅持離婚者,才可完成程序,若期滿仍堅持離婚,程序才得以完成;如果一方未出席或未完成登記,離婚則視為無效。報告指出,這項制度確實使韓國離婚率逐步下降,應汲取其中可供台灣參考之處。不過,報告也提到,研究發現,相關制度對提出離婚申請的比例並無顯著影響,顯示離婚熟慮制度並未解決離婚的根本原因,只是增加了完成離婚手續的難度,並未真正打消離婚念頭。
吳宗憲挺設離婚冷靜期 王婉諭質疑效果徒增困擾
對此議題,吳宗憲日前在受訪時表達支持,他認為政府應「勸合不勸離」,許多夫妻因一時衝動而決定離婚,而離婚也可能帶來親權、財產等各種困擾;但他也強調,離婚冷靜期應配合相關配套措施。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提到,看到吳宗憲支持「離婚冷靜期」的新聞,覺得實在很好笑,「吳宗憲受訪前是不是沒看過法制局的報告內容?」因為法制局的報告,雖然是在研究韓國「離婚冷靜期」的法制,但結論其實是反對的,「從法實證研究上,發現對提出離婚申請的比例,並無顯著影響」、「這制度未能解決離婚發生的根本原因,只是讓人難以離婚,而非不想離婚。」
律師點出離婚冷靜期盲點
對於離婚冷靜期的討論引發社會熱議,律師林佳頻今(8)日在臉書發文說明,所謂「離婚冷靜期」,是指在當事人提出離婚後,強制設下一段等待時間,立法目的,是為了避免衝動離婚,用「時間延宕」作為手段,試圖降低離婚率。但只要真正身處過離婚狀態的人都知道,離婚不是事件,而是過程。
林佳頻透露,多數人在走到離婚這一步之前,早已歷經長期溝通失敗、分居、情感耗竭、一次又一次嘗試修復卻無果。那不是一時情緒,而是反覆思考後的不得不。她直言,如果立法者將「離婚」想像成一個衝動按下的按鈕,於是設計冷靜期作為煞車,這樣的制度,恐怕只會淪為象徵性的政策。它無法真正處理婚姻關係中的結構性問題:性別不平等、照顧與家務負擔失衡、經濟依賴、家暴的黑數。反而可能在形式上中立、實質上不利於弱勢的一方,制度性地延長不對等,甚至加深傷害。
真正需要冷靜的是結婚 律師:保護家庭不能只靠拖時間
「真正需要冷靜的,從來不是離婚,而是結婚。」林佳頻表示,那種「冷靜期裡面,男女主角突然想起彼此的好、重燃愛火」的劇情老實說,她很懷疑是不是陸劇看太多了。不是每一段婚姻,都會在冷靜期裡突然又愛上對方,好嗎?在現實人生裡,這種機率,大概跟中樂透差不多。
林佳頻強調,保護家庭,不能只靠拖時間,更不能用偶像劇邏輯制定法律。需要的是制度真正看見關係破裂的原因,而不是把人留在一段早就走不下去的關係裡。
更多風傳媒獨家內幕:
‧ 外送專法上路誰衝擊最大?他警告四敗俱傷:外送費漲、兼差外送員恐失業(推薦閱讀)失事的F-16V不是新戰機?空軍退將揭真相:服役28年、飛行時數逾5千小時
‧ 點名「這縣市」國民黨不好打!謝龍介拚台南市長有信心:我用生命最精華的4年來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