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沒打方向燈害撞無責 原來路口真沒規定得打
高雄一名蕭先生開車到路口,看前面的轎車似乎想往內車道開,決定把車稍微往右切來超車。結果才剛起步,對方沒打方向燈又切了回來,害他閃了一下,跟後方貨車發生擦撞,再彈回來撞到前車。可是警方初判,這起車禍蕭先生居然得負全責,對方保險還代位求償8萬元,讓他相當不服氣。原來直行車輛到路口如果要變換車道,方向燈不打沒有罰則,《EBC東森新聞》實際街訪,多數民眾也相當訝異。
路口綠燈,主觀視角的駕駛蕭先生看前車稍往左偏,微微往右切打算超車,結果白車又切了回來,只得往右閃。但右後方直行貨車過來,直接把蕭先生後照鏡給削掉,回彈的力道又推他去撞白色轎車,3車變成碰碰車。而警察初判,蕭先生得負全責。
當事駕駛蕭先生:「說我是全責,要叫我賠8萬,我聽一個差點昏倒,應該是他不對餒,切出去(沒打方向燈)又彎回來,這有合理嗎?」
蕭先生不滿白色轎車突然往右切,還沒打方向燈,害他閃避不及變夾心餅乾,也質疑交通繪測不合理、初判有問題。當事駕駛蕭先生:「我是開直直的出去,被撞到才停下來,這就沒一個公正啊。」
事發路口是高雄民族和榮耀街口,這裡從原本的兩線道變三線道。蕭先生指控白車說彎就彎,釀成車禍,但警方初判白車是前車,蕭先生是後車,後車應該遵循前車的路徑,駛入下個車道。而貨車則是因為蕭先生車頭偏移,才釀成追撞。
馬路路口其實沒有相關標線或者是車道線,因此在變換車道或車頭偏移的時候,依照規定是不需要打方向燈的,但很多民眾其實並不知道。
非當事民眾:「欸對啊,為什麼,嘿啊吼啊,然後他要負全責很不合理欸。」
非當事民眾:「我是覺得這是不合理的。」
這麼大的路口不算車道,車子偏左、偏右開,卻沒規定得打方向燈,9成9以上民眾不知道,也質疑這樣怎麼判斷前車行進方向。
現在蕭先生不只得賠償這一台客戶的車子損傷,白車保險桿變形,保險公司代位求償8萬元維修費,讓蕭先生真的吞不下去,要向法院提重新鑑定,只求合理賠償,不求免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