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建管處收賄案 涉案施工科幫工程司貪汙罪交保
台北市府建管處時任幫工程司謝國立等人,涉收受營造業者裕泰坤公司、長泰金公司賄賂,放水審核核發「陽明書院明德會館」豪宅使用執照,讓業者不因逾期取得執照遭罰違約金,調查局昨天搜索19處地點,約談9名官商到案,檢方今凌晨依貪汙罪命涉案人5萬至50萬元不等交保。
謝國立與查報隊前違建查報小隊長林韋鳴,各10萬元交保;時任工程員的王德全、查報隊前約聘工程員楊忠翰、使用科前約聘工程員胡朝養各30萬元交保;跑照業者黃士勳50萬元交保。
業者長泰金公司總經理羅國郎、裕泰坤公司總經理王勁中、工地主任劉書瑞各5萬元交保。
據調查,「陽明書院明德會館」是一名黃姓業者(案發後死亡)先向裕泰坤公司靠行,再向長泰金公司承包該建案工程,黃男與長泰金約定2015年11月須取得建案使用執照,否則要繳納十萬餘元違約金給長泰金,作為工程延宕之賠償。
黃男明知違規無法履約,為免繳納違約金,2015年11月透過跑照業者黃士勳,以現金行賄時任建管處施工科幫工程司謝國立、工程員王德全,謝國立及王德全,在未實際審查竣工圖資料、未重赴建案現場複查下,竟於1天內火速簽准核發使用執照。
黃男為儘速完成違建複查,另行賄建管處查報隊約聘工程員楊忠翰、約聘工程員胡朝養各5萬元,使公務員無視陽台外推違規及未赴建案現場實地勘查拍照,予以放行通過違建複查,涉及貪汙行收賄罪。
據調查,行賄款是黃男經王勁中同意後支付,部分款項是裕泰坤出帳、部分款項則是裕泰坤先出帳,再向長泰金請款,由劉書瑞製作給經黃男過目。
留言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