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國會通過法案 勾結外國者可剝奪公民身分
柬埔寨國會今天(25日)通過了法案,允許剝奪與外國勾結者的公民身分,法律權利團體擔憂這將用來驅逐異議人士。
包含總理洪馬內(Hun Mane)在內,所有120名出席國民議會會議的議員一致批准了這項法案。
人權監察團體長期以來一直指控柬埔寨政府利用嚴厲的法律,壓制反對派和合法的政治辯論。
一個由50個人權團體組成的聯盟24日發表聲明,警告這項法案「將對所有柬埔寨公民的言論自由帶來災難性的寒蟬效應」。
聲明指出:「這項措辭含糊的法律,基於種族、政治觀點、言論和行動主義來針對民眾,這在實施過程中被濫用的可能性實在太高,令人難以接受。」
「政府擁有許多權力,但他們不應擁有任意決定誰是柬埔寨人、誰不是柬埔寨人的權力。」
這項法案仍需經柬埔寨參議院通過,才能由國家元首頒布,但這兩個程序都被視為橡皮圖章。
根據歐洲議會今年2月的簡報,15個歐盟國家的公民身分可因叛國罪或不忠罪被撤銷,其中8國只有歸化公民身分可被撤銷。
無條件的公民權被寫入柬埔寨憲法,但國會議員上個月修改憲法,改為:「獲得、失去和柬埔寨國籍應由法律決定」。(編輯:宋皖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