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岱樺控檢調造假筆錄 雄檢反擊:程序嚴謹、勿胡亂放話
民進黨林岱樺庭訊結束後開嗆檢調,他痛批起訴書隱瞞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還指關鍵證人駱男疑遭利誘改口,檢方甚至在筆錄加上「沒說過的話」。對此,高雄地檢署今天(28日)發表嚴正聲明,直指駱男早已承認只是人頭助理,薪資款項流向也有錄音、錄影完整紀錄,檢方強調,程序嚴謹、證據齊全,呼籲林岱樺與律師「法庭內辯護,別在外亂放話」。
林岱樺27日中午結束庭訊,步出地院受訪時,痛批檢調隱瞞、誤導、編造證據,律師團指稱,檢察官起訴書刻意隱瞞對林岱樺有利的證據,另關鍵證人駱男已過世,其生前疑有受到檢調利誘或詐欺方式做不法的訊問,導致駱男改變證詞,以致檢方在起訴書上記載駱男曾稱非公職助理,這部分證據沒有完整揭露,檢察官並在筆錄增加駱男沒有說過的話。
針對林岱樺的說法,檢方指出,駱姓證人在調查局調查官與檢察官兩度訊問時,明確承認自己只是人頭助理,名下用於請領立院薪資的帳戶,是由同案被告林岱樺之弟開設,帳戶自始至終都不曾由他本人保管,也沒拿過一毛錢。檢方更表示,筆錄全程都有錄音錄影並製作逐字譯文,「完整送交法院審理,絕無造假可言!」
檢方指出,這些人頭助理的薪資款項經追查金流後發現,有部分資金拿來購買林岱樺的座車,部分轉進通法寺帳戶,還有部分直接匯入林岱樺本人帳戶,甚至有款項被用來替佳安事務所客戶繳遺產稅、滯納金,或由林岱樺弟弟提領、註明「自用」、「繳保費」,更有多筆大額現金流向不明。
檢方強調,所有金流、證人證詞與交易紀錄都列入起訴書的證據清單,認定過程「以最嚴格程序辦理」,絕非空口捏造,提醒被告與辯護人應在法庭內依法辯護,「請勿在外胡亂放話、惡意詆毀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