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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保護令空窗期 強化庇護安置

中華日報

更新於 08月06日14:10 • 發布於 08月06日14:10
立委六日要求以電子監控加上警示系統,防家暴施暴者靠近被害人。衛福部長邱泰源(左)承諾於一個月內召集司法警政單位開會研商。(中央社)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近日發生多起家暴致死案件。衛福部六日指出,已檢討現行機制,將跨部會合作就保護令聲請到核發的「安全空窗期」之風險防控,強化保護令執行成效,以周延被害人安全保護。

衛福部指出,統計在核發保護令後,八成加害人未再施暴;但其如有前科、精神疾病,或有嚴重暴力、脅迫跟蹤等行為時,卻有可能再度施暴。且於離婚、開庭或裁判前後,加害人往往採激烈暴力因應,對於這類加害人應加強刑事司法之拘束力,落實相關安全措施。

衛福部表示,將持續督促各地方政府提供被害人保護措施,也需要相關部會協力合作,強化保護令刑事程序、遏阻暴力危害,並會檢討保護令制度與風險預防機制。惟針對保護令尚未核發前的「安全空窗期」,強化庇護安置與緊急安全服務,提升對被害人的即時保護力。

同時,強化保護令執行成效,已建請司法院研析如何進一步縮短民事保護令之審理及核發時間,加速保護機制啟動。對於違反保護令或涉有嚴重暴力情節者,於符合法定要件時,建請司法機關依法羈押;若未羈押,建請依法為附條件命令,要求加害人遵守相關限制行為。

衛福部指出,在執行保護令過程中,警政、衛政及社政單位應加強危險資訊研判,提升風險預警與安全介入的即時性,將持續持續與司法院、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等相關防治網絡機關密切合作,強化司法制度與執行力道,確保保護令能更有效保障被害人安全,減少暴力危害,杜絕暴力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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