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必要嗎?先擬好防外遇的「忠誠條款」比事後提告更有保障
「你幸福嗎?」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你有多久沒有認真問過自己了?愛情剛開始時,沒有人懷疑幸福的存在;但走進婚姻一段時間後,許多人卻不再敢問。現實裡的愛情,往往不像童話那樣單純美好。更多時候,我們得在柴米油鹽、爭執與忍讓之間尋找平衡。
幸福不能只靠運氣,它需要被「建築」出來,而懂得運用法律建立婚前契約,就像鋼筋水泥的房子,能在風雨中守住溫度。以下是家事律師、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的專業分享,值得即將步入婚姻的甜蜜愛侶參考。
婚前契約是讓海誓山盟成為穩當的約定
小潔與男友家境懸殊。她背著名牌包上下班,他騎著機車、還有學貸。當男友求婚時,小潔答應了,但她的父親希望兩人簽下「婚前協議書」,規範婚後財產與生活細節。消息傳到男友耳裡,他立刻爆發:「要我簽這種東西?你家是瞧不起我嗎?」
事實上,婚前協議並非「不信任」的象徵。它像房子的裝潢,是為未來生活進行理性規劃。它關心的是兩人如何共同生活──誰負擔生活費?要住哪裡?有沒有「幸福的腹案」?彼此對婚姻的期待是什麼?
許多人不是輸給婚姻,而是輸給「沒談清楚」。當承諾變成誤解,怨懟就開始堆積。婚前協議讓愛情更具體,讓兩人能先確認生活的節奏與秩序。它不是切割愛情,而是建立秩序,讓愛能在有界線的空間裡自由呼吸。
婚前協議可以談什麼?
沒有固定格式,但應該依每對伴侶的現實狀況「量身訂做」
- 生活安排:婚後住哪裡?與公婆同住嗎?家務如何分工?是否每年安排旅行或紀念日?
- 財務規劃:生活費如何分攤?房屋登記在誰名下?採共同或分別財產制?
- 子女教育:要不要生小孩?跟誰姓?教育方式與費用如何分擔?
- 忠誠條款:若有外遇或親密行為,是否需支付違約金?金額如何設定?「忠誠條款」比事後提告更有保障
現行法律中,如果有一方外遇,配偶僅能以《民法》請求損害賠償。婚外情的賠償金額通常不高,一般落在十萬元到五十萬元上下,並不會讓外遇方「破產」,較難對外遇方產生實質嚇阻效果。如果能在婚前協議中明確寫下「外遇賠償條款」,例如一方若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性行為,須賠償懲罰性違約金一百萬元、三百萬元,甚至一千萬元,未來真的發生時,就可以依雙方的協議來主張。此外,也可以對發生性行為,或是有擁抱、親吻、觸摸身體等親密肢體行為,個別約定不同的賠償金額。
這樣的協議是在保障配偶權利,也是一種道德提醒:婚姻是一場承諾,不是兒戲。
婚前協議其實是一場「愛的體檢」
婚前協議的真正目的,不是冷冰冰的條款,而是一場「愛的體檢」,確認我們的價值觀相容嗎?我們對金錢、生活、家庭的想法一致嗎?
若討論中發現重大分歧,也許該重新思考是否適合共築人生;若能坦誠協調,這份協議便是兩人攜手前行的保證。婚前協議不是愛的對立面,而是愛的延伸。它讓兩人一起坐下,把未來想過的生活寫下來。這份約定,既是理性的守護,也是感性的提醒——提醒我們:幸福不該靠運氣,而該靠選擇。
內文來源:寶瓶文化《在愛情裡,守好你的法律陣線──結婚、離婚、不婚、再婚,感情裡的法律幸福指南》/ 作者:蘇家宏 / 採訪撰稿:游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