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宗電子腳鐐「成功解鎖」免配戴 2000萬保釋金維持不變
台北地院今天(26日)宣判京華城案,柯文哲競選辦公室前財務長李文宗遭判刑4年6個月,李在庭訊時希望能降低2000萬保釋金,也提到電子監控影響生活作息,對身心造成影響,法官召開強制處分庭後,同意李文宗免配戴電子腳鐐,但交保條件維持不變。
李文宗今天庭訊中表示,過去8個月配戴電子腳鐐期間,經常深夜接獲查勤電話,對身心造成影響,單純希望至少能解除電子監控。他並提到,2000萬元交保金中有500至1000萬是向友人借錢,且本案已獲判收賄無罪,盼法院同意降保,以便還錢給朋友。
李文宗辯護律師唐于智指出,其無勾串滅證可能,且家人皆在國內、無海外資產,加上年事已高,不具逃亡可能,建請解除強制處分。對於法官詢問是否願以加保取代電子腳鐐,李文宗表示最多僅能再籌措100萬。
法官下午召開強制處分庭,同意李文宗免配戴電子腳鐐,但交保的條件不變。李文宗受訪表示,雖對判決結果感到無奈,但能夠解除電子監控還是很高興的,在下午5點半左右「順利解鎖」離開。(責任編輯:殷偵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