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法院認剴剴案女社工「過失致死」判2年!社工工會遺憾:全力支持上訴到底

風傳媒

更新於 04月16日06:07 • 發布於 04月16日06:15 • 黃天如
剴剴案一審宣判,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陳姓社工2年。圖為聲援剴剴民眾。(資料照,柯承惠攝)

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兒福聯盟陳姓社工涉3度竄改訪視紀錄,北檢依過失致死罪及偽造文書罪起訴,陳女則否認犯行。北院今(16)日依過失致死罪判陳女2年徒刑,偽造文書罪部分無罪。對此,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表示,法院對於社工工作的現場實務,顯然還有諸多不瞭解的地方,他們將全力支持陳姓社工上訴到底。

1歲10個月大的男童「剴剴」遭虐死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年(2026)1月27日判處保母姊妹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有期徒刑18年。台北地檢署查出,兒盟陳姓社工3次訪視男童後,明知異常卻未如實寫訪視紀錄,民國2024年8月間依過失致死、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起訴陳女。

台北地方法院歷時1年半審理,今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陳女有期徒刑2年,偽造文書部分則判無罪,目前尚未說明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及量刑理由。

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沈曜逸表示,該會尊重法院在偽造文書上的一審判決,理由是根據判決書,陳姓社工修改3次訪視報告的行為,根本就不在陳女被起訴的理由之列。

至於過失致死認定,應是法院認為陳姓社工為「剴剴」被安置的「保證人」,進而作為與「剴剴」被虐死之間的因果論證。但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認為,陳姓社工任職的兒福聯盟,與保母之間只是「合作」關係,而非「委託安置」的關係,故指陳姓社工為保證人的論述值得商榷。

另沈曜逸強調,該會覺得非常遺憾,光從判決書就可看得出來,法官所知的社工日常實務與事實還是有很大的差距。例如法官在判決書中舉出「台灣兒少保護社區亮點強化方案」,其中的虐待臨床表,還有12項必須遵守的原則,但社工界從來沒有人聽過這個方案,也不知道法官認為應該被要求遵守此方案的人是誰?是保母嗎?還是社工?如果不是社工,為什麼這個方案會出現在陳姓社工的判決書內?

最後,社工界將靜待陳姓社工與律師討論決定是否要提出上訴,然而站在社工界的立場,一定全力支持陳姓社工上訴到底。

更多風傳媒獨家內幕:(推薦閱讀)不給錢就罷工!三星獲利創紀錄 工會要求9600億分紅否則罷工18天

‧ 愷愷案陳姓社工將宣判 社工界道出第一線無奈心聲:若有罪將爆大規模離職潮

查看原始文章

更多國內相關文章

01

縣長、鎮長搶掌轎!大甲媽遶境爆推擠 張麗善、廖秋萍各執一詞

自由電子報
02

反擊了!李貞秀保立委循「王金平模式」聲請假處分

太報
03

泰國潑水節已死242人 外交部示警7個府避免前往

壹蘋新聞網
04

嘉義市大雅路透天厝惡火 屋主兒子媳婦、5歲孫女搶救不治

自由電子報
05

惡.魔鏡/「蓋住臉,鬼就找不到我」警界高層女遭消防土塞口窒息亡 真相震驚社會:兇手才11歲

鏡報
06

大甲媽遶境彰化大亂鬥 3警察遭打傷!施暴男收押禁見

太報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