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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湯圓揮拳殺妻 竟在臉書曬恩愛!心機里長判13年

太報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林佳鋒
彰化一名里長涉嫌重拳殺妻,其臉書營造愛妻人設大翻車,被判處13年徒刑。取自當事里長臉書

鹿港鎮52歲里長吳順和2年前12月20日冬至前後,與妻子林女到土地公廟準備將湯圓分送給長輩,卻因鍋子乾燒及分工問題怒火中燒,涉嫌以拳頭毆打妻子頭部,導致她昏迷傷重不治。吳男事後還在臉書曬恩愛,營造愛妻假象企圖掩飾,還捏造不在場證明。國民法官今(4/23)審結,依殺人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可上訴。

該起震驚地方的家暴殺人案發生於2024年12月20日,吳男上午6時許起床後,和妻子在廚房煮湯圓,準備分送給當地的長輩,然而因備餐分工問題,與妻子爆發爭執,吳男又見鍋子乾燒,暴怒之下以右手揮拳毆打妻子頭部,再抓住妻子頭髮用力撞擊不鏽鋼台車2下,妻子身體極度不適,甚至有嘔吐情況,吳男卻置之不理,逕自離開。

上午10時11分,吳男回到現場,發現妻子已經全身無力躺在90公分高的躺椅上,他不僅沒叫救護車,還把妻子蓋在身上的衣物丟到地上,再用腳猛踹妻子2下,導致妻子從躺椅摔落地面,右側頭部猛力撞擊階梯,倒地不起。將近20分鐘後,吳男才撥打119叫救護車,送醫42天後因頭部外傷引發肺炎、呼吸衰竭身亡。

合議庭認為,吳男犯後雖在社群軟體表達不捨,聲稱願意道歉,但至今沒有實際賠償或補償被害人家屬。另外,吳男案發當天返回現場,發現妻子不醒人事卻未立即報案,延誤救援時機,更向警員謊稱現場沒有監視器,事實上卻是自己將監視器拔掉,意圖掩飾罪行,國民法官今審結,判處13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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