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銀6主管疑涉勾結詐團 職務文風不動 金管會螺絲掉滿地
台中商業銀行6名分行主管疑涉幫詐騙集團洗錢36億餘元,今(23)日被臺中地檢署起訴。國內其他金融機構遇到這種事情,涉案人員早已被調離職位、靜候內外部調查,但台中銀行截至今日,仍讓該6人繼續擔任原有之經理與襄理職務,金管會亦無任何動作,監理螺絲掉滿地,輿論瞠目結舌。
臺中地檢署今日發布新聞稿,以「中檢起訴移審 地產大亨勾結銀行經理洗錢36億元」為題,談及台中商銀潭子分行張姓經理、頭份分行莊姓經理、中正分行黃姓經理、北屯分行姚姓經理、中正分行陳姓襄理、北屯分行蘇姓襄理,多達4家分行的6名主管,協助12家無實際經營的商號成功辦理開戶,並調高轉帳額度,總計洗錢金額36億餘元。
為何不用調職?發言人:無罪推論、需經董事會討論
記者23日晚上向台中銀行查證,這6名主管是否仍在原來崗位上,並未如其他金融機構,一旦爆發弊端,先調離職務、靜候內外部調查?台中銀行發言人鄭榮國副總說:「當然啦,就無罪推論,在這個時間點我們是沒有做任何的動作,特別要做對於經理人員的異動的話,我們還要經過董事會的討論。」
鄭榮國說,檢察官的起訴書裡面並沒有說這幾位(分行主管)有任何不法所得,「因為檢察官就講說他們沒有善盡我們銀行所謂的監督帳戶的職責,然後就給了一堆可能要起訴的罪名。我覺得這個部分應該是檢察官有檢察官的立場,那銀行有銀行作業的立場,如果說檢察官一開始沒有辦法很確定這幾位主管是有傷害到或者有任何不法的情事,當然就無罪推論。」
金管會金檢發現,主動移送檢調
台中銀行6名分行主管涉及協助詐騙集團洗錢36億餘元,情節重大、輿論關注。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今日傍晚於例行記者會表示,此案為金管會檢查局於2025年間赴台中銀辦理一般業務檢查發現,於去年底移送檢調,檢查局後續也配合檢調偵查需要,分別於今年1月與3月提供案關資料給檢調單位參考。
另外,台中銀行今年4月1日已公告,法務部調查局到分行對員工進行搜索調查,張嘉魁說,檢調單位約談時,台中銀有向銀行局通報重大偶發。「本會已經請台中銀行提出陳述意見,另外,我們也會請他們的高層,包括總經理,最近會到會裡面來說明。」
為何還需要找總經理「喝咖啡」?金管會:為表示重視
媒體問,台中銀行的金檢報告,金管會檢查局也有提供給銀行局,銀行局早就看過了,請總經理來,是希望台中銀再說明哪些事情?張嘉魁說:「我們請他們高層來是表示我們對這個案子的重視,我還是強調,因為我們對於這種涉及到行員跟詐團有比較不法行為時,我們今管會是高度重視,所以,我們大概就會請他們的高層來這邊說明,我們會表達我們對這個案子的關切。」
台中銀行短短不到兩年,已經爆發三起重大弊端,包括:一、2024年6月,台中銀行大股東王貴鋒被新北地檢署從重求刑15年,併科罰金5億元;二、王貴鋒的秘書透過在金管會檢查局任職的李姓稽核,偷拍金檢報告,讓金管會在2024年5月13日被檢調搜索;三、該行協助詐團洗錢36億餘元的分行主管多達6位、網絡橫跨4家分行,顯示該行董事會治理效能不彰,連帶成為輿論關注焦點。
為何不敢拔掉王貴鋒?輿論:徒呼負負
今日傍晚記者會,媒體問,王貴鋒被求處重刑,依舊在台中銀行擔任常務董事,現在又爆出多達6名分行主管疑似勾結詐團,金管會覺得台中銀的董事會需不需要負責?王貴鋒繼續擔任常董是適合的是不是?(推薦閱讀)5年累虧144億 金管會兩招幫純網銀引資
張嘉魁說,根據「銀行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台中銀行我們有做過適當的懲處,他們也沒有讓他(王貴鋒)續任董事長,但是就整個公司治理部分,我想我們在不管是他們公司的董事會或者是我們在不管是金融檢查,或是我們在場外監理,我們都會非常關注這家銀行的董事會的執行狀態,還有他們內部一些業務上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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