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政治變色龍」標籤 姚立明:證明我只忠於專業及良心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10)日審查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司法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過往曾擔任新黨立委、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競選總幹事、總統賴清德競選總部主委等職,橫跨各黨派遭批評為政治變色龍。姚立明今正面回應,不忠於特定政黨,不忠於特定意識形態主張,豈不就是他只忠於專業、良心的證明。
姚立明在報告時指出,台灣早期對新聞自由的侵害多來自外部黨政軍之干涉與限制,不論364號大法官解釋強調「人民平等接近使用傳播媒體」的權利,或689號解釋確立「新聞採訪自由」不能侵擾「個人行動自由」等等,都著眼於排除來自外部對新聞自由的干涉,也就是重點在於保障所謂「新聞外部自由」。
姚立明續指,但我國從威權轉型民主法治體制後,不論是傳統報刊、廣播媒體,或新興之有線電視或網路媒體,新聞自由來自外部干涉已逐漸改善,但來自新聞內部的侵害,也就是媒體擁有者對所屬編採人員「編輯自由」或「報導自由」的干涉卻與日俱增。
特別是涉及選舉或政治新聞,姚立明認為,媒體擁有者多以自身的政治意識強制要求所屬新聞工作人員與其配合,致使憲法明文保障的「新聞暨言論自由」無法成為新聞工作者的後盾,反而成為媒體老闆的「護身符」,這對國家民主政治發展極為不利。
姚立明說,他專研憲法,深知憲法保障新聞自由的真諦,又因為充分了解目前媒體環境或媒體內部運作狀況,才知道我國「新聞自由」還有一大部分沒有實現。希望憲法保障「新聞及言論自由」應然性的規範具體落實在實然性的政治生活中,他的「政治經歷」,應該有助於未來憲法的解釋。
「我一生不求官,有人質疑總統對我的提名是一種政治酬庸。」姚立明解釋,但大法官被提名人必須具備一定法定資格,提名前還會經過一定程序;更何況,大法官是要經過立法院嚴格審查的,執政黨目前在立法院的席次距離過半差好遠,要獲得大院通過非常不容易,這麼崎嶇困難的一條路,怎麼能說是「酬庸」呢?
姚立明也提及,他的政治經歷曾跨越不同黨派,所以被認為是「變色」,是一種不忠的表現,但不忠於特定政黨,不忠於特定意識形態主張,豈不就是他只忠於專業、良心的證明,職司守護憲法的大法官不正是不受任何政黨指揮或政治意識形態的左右。
他強調,他說,不論在哪個黨派、參與哪種活動,堅持專業與理想是他參與公共事務唯一的準則,此一心志從未改變。他確信可以憑自身的憲法專業以及豐富的政治經驗,透過憲法解釋讓人權更精緻的落實,讓國家組織運作更成熟發展,所以才接受大法官的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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