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通後台漏洞成煉金術 盜刷集團存5千元「無限增生」變251萬元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檢警破獲新型態偽造電磁紀錄詐欺案,周姓主嫌利用晶片複製機,將一卡通儲值卡餘額寫入大量空白磁卡與磁扣,並招募白牌司機擔任車手,在雙北、桃園及新竹超商狂刷香菸與蘋果點數卡洗錢變現,累積金額高達251萬元,周落跑遭通緝,同案陳姓、鄭姓共犯等人各被判2年至2年10月不等刑期。
判決指出,周姓主嫌(通緝中)熟知電子票證運作機制,2024年2月間與陳姓友人商議後,先由陳男購入晶片複製機及大量空白磁卡、磁扣,隨後前往超商儲值5000元至指定一卡通內。周姓男子拿到儲值卡後,立刻在住處將該卡資料與餘額寫入空白磁扣,創造出可無限重複刷卡消費的「偽造儲值卡」。
為迅速將卡片餘額變現,由陳姓男子負責持偽造卡片前往雙北各大超商、超市購買高單價香菸及Apple點數卡,再由另名陳友人在中壢接收香菸轉賣獲利,點數卡則交由周姓男子使用。
為擴大詐欺規模,陳男以「代購一條香菸給80元」為誘餌,透過通訊軟體群組招攬梁姓、王姓等白牌車司機擔任刷卡車手,在深夜前往各超商掃貨,每晚目標至少購入200條香菸。
一卡通公司察覺有異報案,檢警循線逮人,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陳男等人否認犯行,辯稱不知拿到的是假卡,也沒參與假卡製作;法官綜合相關事證後,認為陳男等人利用科技手段破壞消費金融秩序與電子支付誠信,造成一卡通公司巨大損失,雖然部分被告於審理期間提出部分金額進行調解,但因一卡通公司主張足額賠償而未達共識,因此依共同犯意圖供行使之用而偽造儲值卡罪、非法以電腦相關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取得紀錄得利罪等各判2年至2年10月不等刑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