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涉洗錢不認罪改口認罪 判決刑度曝光
網紅「仙塔律師santa」李宜諪涉幫靈骨塔詐騙集團成員吳芳儀辯護時,轉達吳女指示請集團同夥賣首飾、豪車,依洗錢、洩密罪起訴,李女不認罪再改口認罪,台北地院審理,今依洗錢罪判她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併科罰金8萬元,李女洩密部分無罪。
同案另2名律師趙浩程、蔡沅諭也被控涉嫌洗錢、洩密,合議庭判趙無罪,依洩密罪判蔡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蘇姓、陳姓、詹姓共犯另分依洗錢罪判刑4月到6月,併科罰金3萬元到8萬元。可上訴。
法院審理詐欺案對象尚包括吳芳儀、呂英菖12名詐騙集團成員,部分被告一審宣判後目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李宜諪等6人因無涉詐欺案情,合議庭採切割審判。
李宜諪被控洗錢、洩密一度出庭否認犯罪,聲請證據調查,再因訴訟考量改口認罪,還發聲明表示對起訴書的客觀事實認罪,如果法院認定她有犯罪所得,願全數繳回;她承認在專業上犯重大錯誤。
她發聲明重點是「身為執業律師,於受任初期,因急於為委任人提供法律協助,在案情尚未完全明瞭之際,未及審慎考量,致未能妥善把握辯護權行使之法律界限,行為有所失當,實屬不該。就此,本人已就相關事實認罪,並願坦然面對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聲明指「本案並未起訴認定本人涉犯詐欺取財罪嫌,本人從未參與任何詐欺集團,亦與其等毫無關聯」、「對於本案所造成之社會負面觀感,本人謹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歉意;並對各界長期以來的監督與指教,表達由衷感謝」。
依檢方起訴,吳芳儀、呂英菖2022年起從事靈骨塔投資詐騙,至少10人受騙達1.6億元,專案小組2025年4月將吳芳儀聲押獲准後,準備查扣吳女等人資產,卻發現吳女名下BMW X6休旅車在吳女收押後被過戶。
檢方查出,吳芳儀遭聲押當天,原委任趙浩程出庭辯護,趙請李宜諪代班,李女再找蔡沅諭分工;吳女羈押後,李宜諪轉達吳女指示,要求未到案的陳永山賣掉吳女的金飾、車輛,並指導銷贓如被查辦的說詞,趙、蔡力涉嫌將偵查機密洩漏給詐團。
檢警2025年6月拘提李宜諪、趙浩程、蔡沅諭,分別諭以70萬元、50萬元、10萬元交保,限制李女、趙出境出海,檢方同年8月偵結起訴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