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專掉包高齡客戶提款卡A錢未通報! 金管會祭重罰 開鍘台新銀1400萬元
台新銀行爆發理專掉包客戶提款卡,挪用2名高齡客戶175萬元事件,金管會今(5/26)表示,台新銀未執行重大偶發事件,決議開罰1,400萬元,且祭出停止受理新客戶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金融商品及服務,以及受理新客戶於高雄資產管理專區辦理試辦業務一個月,經金管會認可改善情形後始得重新辦理。
金管會表示,台新銀行某分行張姓理專,在110年112年期間,掉包客戶提款卡,受影響為2名高齡客戶,涉及157萬元,台新銀認為損失金額不高,且認為理專也與客戶和解,就沒有通報重大偶發事件,且未督導員工行為準則。
金管會表示,台新銀未完善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包括:ATM異常交易偵測機制、理專於洽談室內為客戶辦理交易機制,理專代客戶辦理交易之確認機制、未執行重大偶發事件通報機制、未確實督導員工遵循行為準則及作業準則,以及內部查核未詳盡。
金管會強調,誠信為金融機構經營最核心價值。金管會除督促台新銀行就本案違失事項確實檢討改善、依責任地圖全面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外,亦將持續要求金融機構落實法令遵循,強化內部控制及稽核機制,並要求董事會與高階經理人切實負起督導責任,建立並維持良好之員工行為管理與誠信組織文化,以維護金融秩序,確保客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