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Save Lily」到夫婦雙雙被捕:一場引起熱議的社會風波
(德國之聲中文網)香港當局日前逮捕了一對伴侶,指控他們涉嫌疏忽照顧子女。這對父母還拒絕進行DNA檢測,以證明自己與一名男嬰的親子關系。
據當地媒體報道,這對未婚伴侶聲稱該男嬰兩個月前在家中出生,但至今尚未申領出生證明。他們援引隱私權及宗教信仰作為拒絕DNA檢測的理由。若無法證明起與嬰兒的血緣關系,則無法辦理出生登記。根據香港法律,新生兒必須在出生後的42天內完成登記。
周二(6月2日),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否認此事涉及隱私問題,並呼籲這對夫婦提供證據,以證明他們是該男童的親生父母。他對記者表示, 這位母親未能提供任何產前檢查記錄或就醫記錄。此外,關姓女士還拒絕提供懷孕期間拍攝的照片。
鄧炳強說,本著以兒童福祉為首要考量的原則,將首先將嬰兒送往醫院進行身體檢查。
女兒為何被抱走?
這對夫婦表示,2023年他們在瑞典非法居留期間,瑞典當局接管了他們大女兒的監護權。他們在Facebook上開設專頁“Save Lily”,呼籲歸還女兒,此舉引發了外界對這起案件的關注。
這對夫婦對“香港01”表示,女兒Lily出生在芬蘭,芬蘭政府以Lily的港人身份為由,拒絕為其辦理出生登記,因此一直沒有出生證明。一家人後來搬到瑞典,但沒有合法身份。2023年底瑞典社福局指控二人未為Lily辦理出生登記,又以疏忽照顧為由將當時約兩歲的Lily強制帶走看管,後交由寄養家庭照顧。
Lily還有一個姐姐,但在一個月時夭折。加上今年在香港出生的弟弟,三個孩子都是關女士在家中分娩生產的。長女早夭後,曾先生和關女士曾被芬蘭警方控告涉嫌遺棄及嚴重疏忽照顧殺人。關女士解釋孩子屬自然夭折死亡,二人其後獲撤控。
報道稱,瑞典法律文件顯示,由於曾先生與關女士刻意躲避瑞典當局,過著四處漂泊的生活,導致Lily長期與社會隔絕,因此法庭認為父母未能創造安全和穩定的生活環境,未能滿足其需求,也剝奪她作為兒童應享有的社會資源。
曾先生和關女士對“香港01”稱,瑞典司法當局的指控“失實”,當地法院只單方面信納社福局的陳述,沒有傳召首先接觸Lily的警方作為證人,也沒有提供任何醫學或心理報告。他們還解釋說,小孩未接種任何傳染病疫苗,是因為他們的宗教信仰不接受打針等侵入性治療,並認為疫苗具有副作用。
2024年,持有BNO(即英國國民海外護照)的曾先生和關女士在英國期間曾向英國政府為Lily申請遣返令,但瑞典當局仍維持對Lily的監護令。二人回港後曾向香港入境處求助,並在網上開設“Save Lily”專頁,呼籲瑞典當局執行遣返令,讓Lily回港與家人同聚,並希望引起更多關注。
有權決定少年兒童“命運”的社福機構
在包括德國在內的擁有較完善社會福利制度的歐洲國家,負責保障兒童和青少年權益的社會福利機構,在某些情況下具有剝奪親生父母撫養權的權力。如果經過專業評估,發現原生家庭缺乏照顧孩子的條件或能力,危害到孩子的健康和福祉,有關機構就可以將未成年人臨時置於其監護之下。
在德國,這個機構就是“青少年局”(Jugendamt)。被從父母家“帶走”的孩子,會被安置在特別的照護機構或臨時寄養家庭。如果家庭情況有好轉,孩子有可能重回父母身邊。
判斷個人或家庭能否為孩子提供健康成長的必要條件,涉及方方面面的因素和多層面的考量。哪一個對孩子的傷害更大:是缺少照顧和關愛還是被迫離開父母?誰更有發言權:是家人親友還是專家和官員?由此引發的法律糾紛和社會爭議不勝枚舉。
至於女性選擇在家中分娩,在歐洲則是相當普遍的情況。很多待產媽媽認為醫院生產的流程和氛圍缺乏一對一的照護和私密性,因此選擇在自己家中分娩。只要事先與醫生充分溝通,做好預案,並有專業助產士在一旁陪伴,家中分娩是不少孕婦的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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