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又是你!3個月遭同一員警攔查 高雄男上次酒駕這回毒駕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54歲洪姓男子3個月前因酒駕遭鼓山警分局龍華派出所一名員警查獲,沒想到日前又騎車違規上路,竟再度栽在同一名警員手中,這回雖未酒駕,卻涉嫌毒駕,警方不僅查出他唾液毒品快篩呈陽性,更當場起獲安非他命,依公共危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12日晚間6時許,龍華派出所員警巡邏行經鼓山區中華一路與明誠三路口時,發現洪男騎乘機車一路疾駛,不僅任意變換車道,還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立即上前攔查。
洪男停車後主動配合受檢,但員警一眼就認出他,忍不住脫口而出「怎麼又是你!」原來洪男3個月前才因酒駕遭他查獲,當時車牌還被當場扣繳,未料這次竟改騎另一輛機車違規上路。
警方指出,洪男雖未飲酒,但神情異常緊張,身上還散發疑似毒品氣味,員警隨即對他進行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洪男眼見難逃法網,不斷向警方求情,但員警仍依法執法,將他逮捕。
警方進一步搜索時,又在洪男身上查獲安非他命毒品,全案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此外,警方也查出洪男駕照早已遭註銷,卻仍無照騎車上路,另涉及毒駕及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等交通違規,依法一併舉發。其中無照駕駛最高可罰3萬6000元、未依規定使用燈光最高3600元、毒駕最高可罰9萬元,合計最高可裁罰12萬9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