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金鎧遭控「性侵殺害女大生」陷牢獄19年 才獲無罪今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68歲麵包師傅呂金鎧,1993年涉犯范姓女大生性侵命案,被判處20年徒刑,關了19年才假釋出獄。台灣高等法院去年認定,當年自白受到刑求,且更精確的DNA鑑定已排除他涉案,因此改判無罪,案件再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無罪判決在引用證據部分有理由欠備的違法,另外也與卷證不相符,有重新審理必要,因此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等法院更審。
女大生租屋處遇害 DNA曾指向兩人
1993年,呂金鎧租屋處發生一起女大學生遭性侵殺害命案,當時DNA鑑定結果顯示,與呂金鎧及同住友人陳錫卿皆相符,最後陳錫卿被判死刑,呂金鎧則被判20年有期徒刑。
5度否認犯案 第6次清晨突認罪
呂金鎧偵訊初期連續5次筆錄均否認涉案,但第6次卻在清晨突然認罪,並寫下自白。呂金鎧始終主張,自己是遭警方刑求才屈打成招,還指控警方要求他配合進行「示範演練」,自白並非出於自由意志。
DNA翻案仍遭列共犯 服刑19年才出獄
呂金鎧在更六審時放棄上訴,陳錫卿則持續上訴至更七審。審理期間,更新、更精準的DNA鑑定結果出爐,已排除呂金鎧涉案可能,但後續判決仍將他列為共犯。最終,呂金鎧仍遭判刑20年定讞,服刑19年後,直到2012年才假釋出獄。直到今年4月,法院才裁定本案符合再審要件,准許重新審判。
再審認定自白非出於自由意志 高院改判無罪
隨著DNA鑑定技術進步,檢驗結果進一步排除呂金鎧涉案可能。事實上,2006年的更七審判決,也已認定全案由陳錫卿單獨犯案,但當時呂金鎧早已身陷囹圄。高院再審調查後認為,呂金鎧唯一承認犯案的筆錄並非出於自由意志,且入所時身上留有外傷,懷疑曾遭不當對待,因此裁定再審,並於去年9月改判無罪。
最高法院撤銷無罪判決 全案發回更審
當時無罪判決出爐後,呂金鎧感嘆表示:「30年前司法沒有這麼進步,很感謝法院還我清白,也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真的不是我做的。」然而,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高院無罪判決仍有證據取捨及理由說明不足等問題,因此撤銷原判決,將全案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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