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缺席、民眾黨杯葛 人工生殖法審至第13條散會
〔記者羅碧/台北報導〕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委員會上午雖以7票贊成、2票反對,表決通過將代理孕母議題與此次修法脫鉤,但民眾黨立委陳昭姿、邱慧洳不滿,逐條審查時,持續主張將代理孕母相關文字納入條文,否則即要求保留,並一度舉牌抗議,與民進黨立委林淑芬、黃捷、范雲等人隔空互嗆;而國民黨立委也全數未出席,召委林月琴最後在審查至第13條後宣布散會,法案擇期再審。
衛環委員會今天續審「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由於上午表決通過將代理孕母與本次修法脫鉤,優先處理單身女性及女同性伴侶使用人工生殖等較具共識的內容,陳昭姿與邱慧洳隨後在逐條審查時,多次要求將代理孕母相關內容納入各條文,否則即主張保留,議事進度因此受到影響,並一度舉牌高喊「民進黨沒收不孕者家庭權利」,隨即引發民進黨立委黃捷、林淑芬等人則反嗆「民眾黨出賣女性的子宮」、「民眾黨出賣女性身體」,雙方互喊口號,議場火藥味十足,會議中斷。
由於國民黨立委全數未出席,下午邱慧洳和陳昭姿也離席,林月琴在完成第13條審查後,徵詢在場委員意見,宣布散會,法案將擇期再審。
林月琴會後表示,今天僅審查至第13條,但法案名稱及第一條因上次會議已保留,因此全案尚未完成委員會審查。後續能否在本會期繼續排審,仍須視委員會排案時間而定,這次因「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占用2次委員會議程,也壓縮了「人工生殖法」的審查時間。
至於下次審查是否必須重新開始,林月琴說,若仍由同一委員會續審,原則上可接續本次審查進度,已表決通過的條文也會繼續往下審;不過,若有委員再次提出程序或修正動議,仍可能影響議事進行。
委員會昨天已表決通過部分條文,包括夫妻或女同性伴侶符合一方經診斷不孕症,或有重大遺傳性疾病、經自然生育顯有生育異常子女之虞等情形,可接受人工生殖;另規定捐贈者男性、女性均須年滿18歲、未滿40歲,以及未滿18歲者不得施行、提供非以捐贈為目的的生殖細胞冷凍及儲存,但因醫療因素者不在此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