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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驚見「毒品外送師」!每單報酬500元 3人輪班24小時不打烊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05月15日07:17 • 發布於 05月15日02:16

記者楊永盛、莊智勝/新竹報導

新竹檢方破獲販毒集團,發現不肖分子竟仿效已經成熟的「美食外送」模式,以3人24小時輪班,駕駛裝有外送平台美食置物箱的交通工具「外送毒品」,藉此掩人耳目,檢方於今年3月間將涉案的鄭男、楊男、張女、徐男、黃男等5人拘提到案,訊後羈押禁見獲准,全案偵結後依參與犯罪組織、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將5人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本案鄭男明知「α-吡咯烷基苯異己酮」係第三級毒品,不得非法販賣,竟自114年12月起與他人共籌販毒集團,並邀楊男、張女加入,透過手機通訊軟體、以「我要吃飯」為群組名稱與購毒者聯繫,敲定交易時間、地點、數量、金額後,再派單外送。

該販毒集團模仿外送平台模式,還煞有其事裝設「美食置物箱」,藉此掩人耳目,並由鄭男、楊男、張女3人擔任外送員,採3班制24小時輪班不打烊,3人接到單後依約前往指定地點交付毒品,並於班次交接時交付剩餘毒品及販毒所得,以每單新台幣400元至500元之報酬牟取不法利益。

檢方掌握事證後,於3月拘提鄭男、楊男、張女、徐男、黃男等5人到案,並扣得販毒使用手機5支、分裝袋4包、販毒贓款21萬3800元、以及彩虹菸41包(738支)毛重1209.3公克、小牛皮紙袋2包等物。

全案複訊後,新竹地檢署向法院聲押禁見5人獲准。檢方偵結後,認定鄭男、楊男、張女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徐男及黃男則分別涉犯販賣第三級毒品罪嫌,均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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