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宿閨蜜」慘遭摸大腿侵犯 絕望求饒:阿公我會怕
桃園一名女子A女因故借宿在閨蜜B女的家中,不料卻遭到同住的阿公C男多次性騷擾,甚至遭到性侵,並將自己的遭遇向B女哭訴。事後在法庭上,B女也做出對C男不利的證詞,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C男不服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維持原判。
A女遭侵犯過程
根據判決書記載,A女於2023年與男友分手無處可歸,借宿在友人B女家中,家中同住的還有阿公C男,以及阿嬤也就是C男的妻子,有次她在客廳看電視,卻遭到阿公摸大腿內側,她因為很害怕,就衝進去B女房間內,把門鎖起來,並且將過程錄影。
A女指出,有一次她吃了安眠藥躺在客廳睡著,但是因為她很淺眠,驚醒時發現C男正站在她面前侵犯她,於是她立刻推開對方,跑到B女房間,還有另一次則是她吃了憂鬱症藥物,在B女房間睡覺,醒來時卻發現C男將她的衣服掀起來,做出猥褻行為,發生這件事之後,她就搬離B女家中。
A女提供的錄影譯文與影像皆顯示,C男多次表示,「開門啦」、「你開門就好了」、「你開門啦」、「抱一下我就出去了」,而A女反覆表示,「阿公不要」、「你要幹嘛」、「阿公你這樣講就好」、「阿公你這樣我會怕」、「阿公你去休息,你去睡好嗎好嗎好嗎」等語。
法官認為,A女前揭證述其遭被告撫摸大腿後躲至房間內,然被告仍不斷敲門等節相符,更足以補強上開A女之證述係屬實在。
孫女對阿公做出不利證詞
B女證稱,沒有現場目睹性侵害當下發生的事,但是A女每次遭到騷擾或侵犯的時候,都有跟她說。法官認為,B女與C男為直系血親,應無維護A女之可能性足以佐證A女所證述之情節應屬實在。
被告反駁
C男則辯稱,錄影場景並非在客廳沙發處,亦無觸摸A女大腿之畫面,無從證明有摸大腿的行為,而且A女與B女為了錄音取證,不斷對他咆哮怒罵,甚至拿出球棒威脅,就為了逼迫他說出,有做出侵犯行為這句話。
法官審酌,被告所犯事證明確,犯後迄今仍未與A女和解、賠償,或取得A女之諒解,原審判決就C男所犯各罪,定其應執行之刑,已屬寬待,C男上訴所辯,均無理由,因此駁回上訴。